台灣開放持團聚證大陸配偶申請入台
中新社台北9月23日電 台灣“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3日宣佈,自24日0時起開放持有團聚證的大陸配偶申請入境。
據中央社、《聯合報》等媒體報道,兩岸配偶辦理結婚登記後,大陸籍配偶來台辦理的第一項證件即為“團聚證”,之後才能依序申請辦理“依親居留”“長期居留”等。因此,持“團聚證”的陸配多為兩岸婚姻新人。
中央社引述的“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數據顯示,目前持團聚證的大陸籍配偶約有666人。
此外,“流行疫情指揮中心”23日還公佈,近期接獲19名外籍人士自台灣返回本國,入境時新冠肺炎檢測呈陽性,其中包括18名菲律賓人和1名日本人。台方判定這19名個案的在台接觸者300餘人,採檢結果均呈陰性。
截至目前,台灣累計有509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其中7人死亡、480人解除隔離、22人住院隔離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