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表閻志:建議收買兒童者與拐賣者同罪

  中國青年報客户端北京3月5日電(中青報·中青網見習記者 楊潔)“沒有收買才沒有買賣,一定要在源頭上杜絕拐賣兒童的行為。”全國人大代表、卓爾控股董事長閻志對中青報·中青網記者説。他建議加重對收買兒童者的處罰,實施買賣同罪。

  《刑法修正案(九)》第241條第6款的規定:“收買被拐賣的婦女、兒童,對被買兒童沒有虐待行為,不阻礙對其進行解救的,可以從輕處罰;按照被買婦女的意願,不阻礙其返回原居住地的,可以從輕或者減輕處罰。”閻志建議,取消第241條第6款的規定,寬宥其中一方不利於懲罰和預防此類犯罪行為的發生。

  閻志認為,隨着技術的發展,社會上已擁有多種科技手段幫助追回失蹤兒童。

  他建議,從源頭上建立完善、可追溯的身份識別系統。將新生兒指紋、血液採集納入初次身份登記必備流程,提高兒童生物識別率,建立全國聯網的人口資料庫。同時要建立全民共防共建的信息預防機制,在全國範圍內全面推廣DNA數據庫、虹膜數據庫、人臉識別數據庫等技術應用,便於全國遠程比對,節省尋回被拐兒童時間。

  另外,要加強醫院對出生證辦理的管理力度,嚴厲打擊倒賣出生證、偽造親子鑑定等灰色產業,切斷偽造身份證明利益鏈條,打擊非法落户行為。

  “如果只有賣方有罪,買方無罪,就有人違法去買,形成市場,導致有人去拐賣孩子,這是一個結果導向。”閻志認為法律應該根據情況發展而不斷完善。

  近年來,閻志在兩會上持續關注並強力打擊拐賣兒童行為。他認為,要除惡務盡,讓社會真正做到“天下無拐”。

  2020年12月18日國家統計局發佈的2019年《中國兒童發展綱要(2011—2020年)》統計監測報告顯示,我國持續加大打擊拐賣兒童犯罪的力度,拐賣兒童現象明顯減少。2019年全國破獲拐賣兒童案件413起,比2015年下降45.4%。三年來,兒童失蹤信息緊急發佈平台發佈近4000名兒童失蹤信息,找回兒童3900餘人,找回率達到98%以上。

  閻志建議,要調整與完善現行收養制度,同時杜絕假借收養名義拐賣兒童。調整現行收養制度,通過疏通合法收養渠道、簡化收養程序、降低收養門檻,以萎縮兒童拐賣市場。同時要對網絡非法“送養”等違法亂象加大整治力度,讓變相的兒童拐賣無處藏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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