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地居住、房屋出租,人口普查咋填報?釋疑來了
人口普查熱點問答
釋疑1
問:户口不在居住地或外地户口,需要填報嗎?
答:根據《第七次全國人口普查方案》的規定,普查採用全面調查的方法,以户為單位進行登記。普查採用按現住地登記的原則,每個人必須在現住地進行登記。普查對象不在户口登記地居住的,户口登記地要登記相應信息。普查機構會進行比對剔重,確保不漏户、不漏人。
釋疑2
問:普查對象多地居住,在哪裏填報普查登記?
答:普查對象有兩處或兩處以上住所、並且平時都居住的(例如上班時住在一處,週末住在另一處),如果户口登記在其中一處住所,則將該處作為現住地,登記為“人户一致”,其餘住所登記為空房。
如果户口沒有登記在這些住所,將居住時間較長的住所視為其現住地進行登記,作為“人在户不在”,其餘住所登記為空房;如果無法判斷在哪處居住時間更長,將10月31日晚居住的住所作為現住地進行登記。所有住房項目,如住房建築面積、間數等按登記的這處住所情況填寫。
釋疑3
問:房屋已經出租,住房情況如何填報?
答:對全户外出户,應在户籍地登記其户籍地的住房情況,在現住地登記其現住地的住房情況。户籍地房屋拆遷的,户籍地登記的住所類型選擇“無住房”。
對出租房的租户,房東未遷走户口的,將房東和承租人作為兩户登記。房東只填寫未出租部分的住房面積和間數,如果房屋全部出租,則房東可選擇“無住房”;承租人填寫實際承租的住房面積和間數。
釋疑4
問:就業情況如何填寫?微商、炒股算工作嗎?
答:就業工作是指為取得收入而為他人提供生產或服務的社會活動。用自有資金炒股、炒匯等,不屬於工作;使用他人資金炒股、炒匯,收取佣金,屬於工作。
單純出租房屋收取租金,不屬於工作。實習生為獲取收入而實習,屬於工作;僅以學習為目的,並未取得勞動報酬,不屬於工作;在校生在單位實習,實習目的是完成學校畢業要求、取得實習經歷證明,不屬於工作。為了取得收入在家做微商或通過互聯網做平台主播、流媒體視頻、電競遊戲等,屬於有工作。
釋疑5
問:住房信息納入登記範圍是出於何種考慮?
答:國家統計局官方微信回應,網傳“第七次人口普查首次把查房信息納入普查範圍”,其實並非“首次”。比如,2010年開展的第六次全國人口普查數據中,統計部門就對住房信息數據進行了登記。2000年第五次全國人口普查,也有住房相關數據。因此,“查房”只是做好人口普查的“常規動作”,並非新增項目,無需過度解讀。
(綜合中新社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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