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親將兒子砸成顱內出血,兒子卻要和母親解除關係

疫情期間,因為上網課寫作業,父親一怒之下失手重傷14歲的兒子;

醫院病牀上,兒子卻表示“不恨父親,希望與母親解除親子關係”。

這究竟是怎麼回事?

近日,江蘇省無錫市新吳區檢察院舉行了一場不公開聽證會。經過幾個月的親職教育和監護考察,檢察機關綜合各方意見,決定對一起父親過失致兒子重傷案相對不起訴。曾經,這個家庭親子關係矛盾叢生,如今,親情裂痕逐漸修復。

父親將兒子砸成顱內出血,兒子卻要和母親解除關係

2020年3月下旬,正值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間,無錫市兒童醫院在接治未成年人小寧(化名)的過程中發現,小寧系被父親王軍(化名)打傷,根據強制報告制度,醫院報警。新吳區檢察院接公安、婦聯通報後,提前介入該起監護侵害案件。

“疫情期間學校讓孩子在家上網課,孩子功課有些鬆懈,迷戀上了手機遊戲。”王軍説,小寧上初中一年級,平時學習成績優異。那天晚上回家後他發現小寧正在玩手機,以為他沒有按時完成網課作業,父子之間發生激烈爭吵。爭吵中小寧出言不遜,為了教育孩子,他隨手拿起一個破舊的塑料凳向小寧扔了過去,不料小寧閃躲不及,額頭被砸傷,王軍隨後將小寧送往醫院救治。結果,拍完片子後醫生説小寧顱內出血,必須馬上動開顱手術,王軍當場就傻了眼。後來他在兒童醫院守了兒子一個多月,腸子都悔青了。

經過救治,小寧順利出院。但父親王軍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公安機關遂將該案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然而在醫院的病房裏,當辦案人員向小寧瞭解情況時,他卻主動替父親求情,表示“不恨父親,希望與母親張梅(化名)解除親子關係。”

檢察官瞭解到,原來平時都是王軍照顧小寧生活起居,承擔了主要的監護職責。此前他沒有過毆打、家暴情形,事發後也非常後悔。反而小寧與母親張梅不睦,王軍夫妻二人在教育理念和方式方法上不太一致,家庭關係緊張。“一旦父親受刑事處罰,那麼監管職責會受限,更重要的是,父親若留下前科,會給孩子將來讀書、就業都造成負面影響。”

帶着這些思考,新吳區檢察院探索建立監護考察制度,對王軍設置三個月的監護考察期,簽訂監護考察協議、監護人保證書,督促他修正教育方式方法,根據考察期的表現再作出相應決定。為了確保監護考察成效,檢察機關聯合婦聯、社會工作協會等部門,將小寧家庭納入“一路童行”兒童保護項目,組建由心理諮詢師、專業社工組成的團隊,對小寧開展心理疏導,對小寧的父母開展親職教育,由社工組織制定個性化幫教方案,對這個家庭開展系統幫教介入,重塑家庭關係,建立父母與孩子之間的情感連接。

經過三個月的親職教育和監護考察,小寧原本激烈的家庭關係趨於緩和,家庭成員之間有越來越多的良性互動,家庭氛圍得到改善。檢察機關向小寧徵求意見時,小寧再三為父親求情,表示當時父親打傷自己是誤傷,早已原諒父親,不希望父親坐牢。

為廣泛聽取各方意見,保障司法程序的公平公正,10月27日,新吳區檢察院組織不公開聽證會,邀請人民監督員、區人大代表、區婦聯代表作為聽證員,社工組織幫教老師、公安機關偵查人員、小寧的父母等有關人員參加聽證。

檢察機關經審查,綜合各方意見,認為王軍的行為涉嫌過失致人重傷罪,但犯罪情節輕微,具有自首、刑事和解等情節,且認罪認罰,根據相關法律規定,本着兒童利益最大化的原則,決定對其不起訴。

來源:揚子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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