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香港5月27日電 (記者 張曉曦)香港特區政府政務司司長張建宗27日表示,在香港本地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是香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港人有道義、有責任去尊重國歌。
當日,張建宗在出席特區立法會會議前會見傳媒,談及恢復二讀辯論的《國歌條例草案》。
張建宗指出,在2018年初,特區政府已提出並推動這項立法工作,去年年初首讀和二讀,經過了17次會議、50多個小時的深入探討和討論,27日進入恢復二讀階段,希望能取得一定進展。
張建宗強調,香港特別行政區是國家的一部分,因此在香港本地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是香港特區政府的一個憲制責任。國歌是國家的象徵和標誌,作為港人有道義、有責任去尊重國歌。只要大家不公開或蓄意、惡意和故意侮辱或損害國歌的作用及重要性,就無須擔心會觸犯法例。這與自由、人權扯不上任何關係。
他表示,希望大家能夠理性討論,不要有任何暴力行為在特區立法會發生;也希望市民對此保持冷靜、客觀。
張建宗還表示,關於涉港國安立法,特區政府會盡一切努力,向市民解釋其目的與重要性,讓市民免除擔心,正確瞭解與認識。他再次強調,涉港國安立法不會令香港市民的人權及現有法例賦予的權利受損,而是得到充分保障。只要大家依法、依規辦事,絕不需要有半點擔憂。(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