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國務院港澳辦發言人:美西方政客對香港新聞自由的攻擊是其虛偽“雙標”的自供狀

由 夏德才 發佈於 綜合

本文轉自【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

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12月31日發表談話表示,最近香港特別行政區執法部門依法拘捕涉嫌串謀發佈煽動刊物的個人並凍結有關資產,是維護法治秩序、保護社會安寧的正當必要之舉。美西方一些政客對此大肆抹黑污稱此舉“損害新聞和言論自由”,完全是顛倒黑白、混淆是非,是其虛偽“雙標”的自供狀。

發言人指出,美西方那些政客所謂“新聞和言論自由”從來都是對外搞一套,對內搞一套;對人搞一套,對己搞一套。以美國為例,2020年有至少117名記者被逮捕或拘留,僅在弗洛伊德事件發生後的一週內便發生了148起逮捕或襲擊記者事件,記者被警察毆打、噴胡椒噴霧、逮捕的畫面傳遍全世界。對此,他們怎麼不談“新聞和言論自由”?美國指控維基解密創始人阿桑奇17項間諜罪名,英國亦積極配合,允許將其引渡美國。美國還長期追捕曝光“稜鏡計劃”的斯諾登,並“放風”要對報道斯諾登事件的媒體展開刑事調查。對此,他們怎麼不談“新聞和言論自由”?美英等國百般刁難中國媒體派駐當地的機構,或出台歧視性措施,或吊銷廣播許可,或進行突擊搜查,粗暴侵犯媒體和記者的合法權益。對此,他們怎麼不談“新聞和言論自由”?事實一再證明,美西方那些政客根本沒有什麼他們所聲稱的“神聖信條”,種種冠冕堂皇之辭都不過是用來掩蓋其卑劣行徑的藉口和幌子!

發言人強調,新聞和言論自由受法律保障,也需依法律行使。有法必依、違法必究是法治社會的基本要求,從事媒體行業並不能擁有法外特權。香港一些媒體從業者打着“新聞和言論自由”的旗號,不顧法律明確禁止之規定,鼓吹煽動“港獨”“黑暴”“攬炒”,為反中亂港分子提供宣傳平台,甘作外國反華勢力的代理人,嚴重威脅國家安全和社會穩定,被依法追究是罪有應得。美西方那些政客的聒噪打救不了他們,只會自曝其醜、貽笑大方。

來源: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