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讀為什麼整改: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績效評價

深度解讀為什麼整改: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績效評價

圖片來源@視覺中國

文| 文化產業評論,作者 | 小軍哥,編審 | 時光 ,編輯 | 半島

據科技部、中宣部7日聯合發佈《關於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績效評價結果的通知》顯示,在前三批55家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績效評價結果中,共有6家優秀、41家合格,另有8家被要求整改。此前,兩部門還聯合印發了《關於開展第五批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那麼,此次績效評價結果釋放了哪些信號?對未來申報創建又有哪些啓示?

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是按照黨的十七屆六中全會以來安排部署,貫徹落實《國家創新驅動發展戰略綱要》《國家文化科技創新工程綱要》等政策規劃,依據《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由科技部與中宣部會同相關部門共同認定的示範性創新基地。

迄今為止,科技部、中宣部會同相關部門分別於2012年、2013年、2019年、2021年分四批共認定了85家基地,其中集聚類44家,單體類41家,構建起了集聚類基地服務地方產業發展與實體經濟、單體類基地服務行業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的全方位、多層次、開放式創新發展格局。

4月6日,科技部辦公廳、中央宣傳部辦公廳發佈了《關於開展第五批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申報工作的通知》。通知指出,本次申報重點領域和方向為文化旅遊、新聞出版、電影、廣播電視、網絡文化等科技創新領域。

4月7日,科技部辦公廳、中央宣傳部辦公廳聯合發佈《關於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績效評價結果的通知》(以下簡稱《基地績效評估結果》)顯示,前三批55家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在分為優秀、合格、整改三類績效評價結果中,共有6家優秀、41家合格,另有8家被要求整改。並對前兩批基地進行了統一更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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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麼,此次績效評價結果釋放出了哪些強烈信號?對接下來的第五批基地申報又有哪些警示意義?本期文化產業評論將重點解析。

績效評價結果整體向好

按照《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認定管理辦法(試行)》(國科發高〔2018〕72號)(以下簡稱《管理辦法》)相關要求,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管理辦公室每兩年對基地進行一次績效評價,績效評價結果分為通過考核、限期整改、撤銷命名三種。限期整改的期限不超過一年。

可見,這次基地績效評價,是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認定以來的首次實施。《基地績效評估結果》顯示,此次評價對象主要為前三批基地,共55家(其中,39家集聚類、16家單體類),評價結果分為優秀、合格、整改三等。與《管理辦法》明確的三種考核結果相比,體現了爭先創優的導向性。

  • 一是集聚類基地整改率高於優秀率。

據《基地績效評估結果》顯示,在前三批39家集聚類基地中,評價結果分別為優秀的共4家、合格的共27家、整改的共8家(名單詳見下表)。其中,優秀率約10%、合格率為70%、整改率20%,整改率高出優秀率10個百分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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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二是單體類基地好於集聚類基地。

據《基地績效評估結果》顯示,在16家單體類基地中,評價結果分別為優秀的共2家、合格的共14家(名單詳見下表)。其中,優秀率為12.5%、合格率為87.5%,評價結果整體好於集聚類基地。

值得注意的是,這16家單體類基地均是依據2018年出台的《管理辦法》,於2019年列入第三批認定的單體基地。此前二批均為集聚類基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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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評論綜合集聚類、單體類基地績效評價結果,在前三批55家基地中,優秀基地共6家、合格基地共41家、整改的基地共8家,整體優秀率約11%、整體合格率約75%、整改率為14%。從結果來看(詳見下表),前三批基地建設整體向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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績效評價結果釋放哪些信號?

文化產業評論查閲《科技部辦公廳 中央宣傳部辦公廳關於開展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績效評價的通知》(以下簡稱《績效評價通知》)發現,此次績效評價內容主要包括,基地落實《關於促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導意見》(國科發高(2019]280號)的具體舉措、取得的成績、存在的問題、工作計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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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產業評論認為,此次績效評價堅持問題導向,在鼓勵引導各基地發揮示範帶動作用的同時,倒逼各基地發現融合軟肋,補齊科技技術支撐短板,系統推動基地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

  • 培塑先進典型,激勵爭先創優

在評價結果為優秀的6家基地中(詳見下表),包括4家集聚類基地和2家單體類基地。文化產業評論盤點發現,這6家優秀基地涵蓋了“文化+科技創新+平台”、數字動漫產業集聚、產業鏈與創新鏈雙鏈融合、智慧營銷與大數據應用、裝備技術集成等典型示範模式,多為各領域的行業標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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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如,廣州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是第二批集聚類基地。近年來,堅持以建設珠三角國家自主創新示範區為主線,加快推動科技創新與文創產業融合發展,2019年榮獲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集聚類)十強稱號, 2020年全市高新技術文化企業超3000家,全年累計專利申請數超6500件。

再如,浙江大豐實業股份有限公司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是第三批單體類基地。近年來,企業聚焦打造文體旅核心科技裝備和運營控制系統,累計獲得專利1000餘項,發明專利170餘項,先後獲得國家制造業單項冠軍示範企業、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等殊榮,先後兩次入選“全國文化企業30強”提名企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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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豐實業是北京冬奧會主火炬裝置重要創制者 圖源@浙江在線

  • 強化動態考核,摸清發展現狀

對照《關於促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導意見》,績效評價主要包括基地評估期內發展狀況、基地的空間佈局與產業集聚特色、基地管理機制的建立和具體實施,以及所獲得政府專項資金支持情況、所在城市出台各類針對性政策、基地建設發展中存在問題與解決對策等5個方面15項內容。

在量化指標評價上,集聚類基地重點考核近三年營業收入、税收貢獻、創新情況、創新創業環境和榮譽資質五個方面數據(詳見下表),主要包括基地內最具代表性的20家文化科技融合企業總體營業收入、納税額、研發投入資金額,以及經省級以上(含省級)相關部門認定的公共服務平台數量和獲得省級及以上榮譽稱號和獎項數(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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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體類基地重點考核2018—2020年營業收入、收入結構、税收貢獻、拉動就業、創新情況、榮譽資質等6個方面(詳見下表),數據包括總體營業收入、文化科技產品收入佔比、納税總額、員工數量、研發投入資金額與購買技術服務的費用之和、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人員比例、擁有專利數量、擁有商標數量、擁有著作權數量和獲得省級及以上榮譽稱號和獎項數(項)等10項指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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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此,從前三批55家基地考核結果來看,6家優秀和41家合格基地均是文化和科技融合且主營業務收入居於行業領先地位,提供科技支撐的文化相關產品收入總和佔比較高的單位,集中反映了各基地創建工作成效。

  • 堅持問題導向,補齊建設短板

《基地績效評估結果》強調,8家評價結果為整改的基地(詳見下表),須嚴格按照反饋的評價意見進行有針對性的整改,整改期限為1年(2022年4月1日至2023年3月31日)。整改期滿後,兩部門將組織專家對整改情況進行核查驗收。整改通過的,保留其基地資格;整改未通過的,撤銷其基地的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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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前,雖然每家基地具體評價意見尚未公佈,但對照《績效評價通知》相關要求,綜合前文梳理分析,文化產業評論研判認為,評價結果為整改的這8家基地除了量化考核指標差強人意外,還可能存在以下幾個方面的不足。

一是組織領導不力。根據《管理辦法》,基地所在地政府應成立基地建設(管理)領導小組,由有關負責同志牽頭,科技、宣傳、文旅等相關部門參加,加強對基地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和統籌協調。在整改的8家基地中,有7家是首批和第二批入選的基地,很可能存在工作懈怠、政策措施不實等問題。

二是要素集聚不夠。此次被要求整改的8家基地均為集聚類基地。根據《管理辦法》,集聚類基地內文化科技企業數量應達到一定規模,年度營業收入總額不低於10億元,其中主營收入佔比不低於20%的企業數量達到10家以上。由此判斷,文化科技企業規模削弱和經濟效益不佳佔主要因素。

三是示範作用不強。根據《管理辦法》,基地應有明確的發展定位、目標和規劃,在技術研發與集成應用、技術標準制定、技術轉移、產業技術聯盟等方面在全國或本省及區域內具有代表性和示範性。顯然,在8家整改基地中,應不同程度存在企業研發投入不足、公共服務平台功能不全等問題。

對基地創建工作的幾點啓示

中宣部、科技部等六部門印發的《關於促進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指導意見》明確提出,到2025年,基本形成覆蓋重點領域和關鍵環節的文化和科技融合創新體系,建成100家左右特色鮮明、示範性強、管理規範、配套完善的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截至2021年,前四批已認定85家。

4月6日,科技部辦公廳、中央宣傳部辦公廳聯合發佈通知,將會同中央網信辦、文化和旅遊部、廣電總局開展第五批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申報工作。這也預示着,100家基地目標有望於今年提前完成。

然而值得重視的是,經過10年的探索實踐,雖然我國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取得了良好成效,但從前三批55家基地績效評價結果分析來看,在體系建設、規範管理、創新融合等方面仍然有較大的差距。為此,文化產業評論建議,“十四五”期間文化與科技融合基地建設應從以下幾個方面發力。

一是強化領導力。各地政府要嚴格落實《管理辦法》《指導意見》等法規政策要求,加強文化和科技融合發展和基地建設的統一領導和宏觀決策,建立健全組織領導機構和工作力量,形成“1+N”常態化協調推進機制,制定規劃實施方案,細化目標任務,加強考核評估,確保組織領導機構高效運行,專業骨幹力量專心專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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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全國文化和科技融合工作研討班在西安市舉辦 圖源@深圳南山文體通

二是強化創新力。要充分發揮市場和政府在資源配置中的各自優勢,樹立企業在創新決策、研發投入、成果轉化中的主體作用。以文化和科技融合示範基地為核心載體,引導高端文化科技創新要素圍繞示範基地佈局和聚集,培育一批文化和旅遊領域科技型龍頭企業,扶植和培育一批具有國際競爭力的文化科技創新企業,推動形成一批具有示範性、引領性的品牌。

三是強化引導力。要加強各級財政資金持續性投入,積極爭取國家和省級政策性基金,採取直接補貼、先建後補、以獎代補、貼息等方式推動產品研發及應用示範項目建設。加強與金融機構合作,為文化科技企業爭取信貸和資本支持,鼓勵有條件的文化和旅遊企業申報科技型中小企業、高新技術企業、創新型領軍企業,提升國家相關優惠政策受益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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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杭州)短視頻基地效果圖 圖源@北青網

四是強化支撐力。推動文化與科技深度融合,必須有一支專業化的高素質科技領軍人才隊伍作支撐。各地要通過優化營商環境和緊缺型人才招引政策,重點加強創新型、複合型、外向型文化科技跨界人才引流力度,為高質素人才創造施展才華的平台。相關企業要與高等院校、職業學校合作,利用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平台,建設若干具有輻射引領作用的專業化產教融合實訓基地。

總之,文化與科技融合發展是一個具有創新性和探索性的時代課題,文化與科技融合示範基地建設不可能一蹴而就,更不是“只創不建”的門面工程,必須直面日新月異的科技浪潮,以“苟日新,日日新,又日新”的緊迫感,持續推動文化和旅遊領域科技創新應用和深度融合發展,用文化之美滋養科技向善,用科技之光照亮文化之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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