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1日,河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次會議在鄭州舉行,《河南省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關於向鄭州市洛陽市下放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的決定(草案)》(簡稱“《決定(草案)》”)提請審議,會議聽取了關於《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簡稱“《條例(草案)》”)的説明、關於城鎮老舊小區改造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
河南商報記者高鵬
改革創新
我省擬向鄭州、洛陽下放部分省級管理權限
據介紹,向鄭州、洛陽等特定區域下放部分省級管理權限,是一項重大改革創新。依據憲法和法律的規定,由省人大常委會對放權工作中重大問題作出決定,能夠確保這項重大改革於法有據、有序進行,對鄭州建設國家中心城市、洛陽建設中原城市羣副中心城市,提升我省中心城市帶動力和區域競爭力,具有重要意義。
《決定(草案)》明確了放權中的原則性、基本性、程序性問題;授權省人民政府依照決定精神,研究制定向鄭州市、洛陽市下放部分省級經濟社會管理權限目錄,明確具體權力事項、放權形式、後續管理等,並向社會公佈;明確由省直相關部門依據省人大常委會的決定和省政府發佈的目錄清單,會同鄭州市、洛陽市制訂工作方案,明確承接銜接中的具體問題。
《決定(草案)》明確,依據憲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參照國務院有關決定、國務院部門規章和外省立法經驗,確定三种放權方式:
①委託:對法律、行政法規、部門規章規定只能由省級政府或者其所屬部門行使的權限,可以採取依法委託的方式,下放給鄭州市、洛陽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屬部門。
②授權:對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可以授權的事項,或者國務院部門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確定由省級政府或者其所屬部門行使的權限,可以採取依法授權的方式下放給鄭州市、洛陽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屬部門。
③直接下放:對我省地方性法規、省政府規章和規範性文件、省直有關部門規範性文件明確由省級行使的權限,《決定(草案)》授權省政府決定或者由省政府直接決定下放給鄭州市、洛陽市人民政府或者其所屬部門。
營商環境
我省擬立法,整治“新官不理舊賬”等問題
會議聽取了關於《河南省優化營商環境條例(草案)》的説明。
針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普遍反映的融資難、融資貴問題,《條例(草案)》規定:要求政府設立政府性融資擔保基金,為中小企業融資提供增信服務;鼓勵支持金融機構積極開發新的金融產品和服務項目,豐富信用擔保融資及動產、權利擔保融資,不得對中小企業設置貸款審批歧視性規定。
針對政府及有關部門存在“新官不理舊賬”等政府不誠信問題,《條例(草案)》規定:各級人民政府及有關部門應當履行與市場主體依法簽訂的合同,兑現以會議紀要、批覆、文件等書面形式承諾的優惠條件,不得以政府換屆、相關責任人調整或者當地政府政策調整等為由不履行、不兑現,或者延遲履行、延遲兑現。
優化政務環境是提升營商環境水平的重要抓手。
《條例(草案)》通過規範行政權力運行,創新政務服務方式,着力打造規範便利高效的政務服務。實行政務服務一窗通辦,推行政務服務一網通辦。
民生保障
去年以來,我省已完成老舊小區改造3677個
河南省副省長劉玉江介紹,我省符合改造認定標準的城鎮老舊小區約1.7萬個,建築面積約1.9億平方米,涉及居民約190萬户。截至2020年8月底,我省累積爭取財政部和國家發展改革委補助資金151.4億元,總量居全國第一位。
3402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納入2019年中央資金支持範圍,其中3285個已完成改造,涉及居民樓16313棟、約47.8萬户,建築面積約4540.6萬平方米,其餘117個正在實施改造,力爭2020年9月底完工。
5480個城鎮老舊小區改造項目納入2020年中央資金支持範圍,其中392個已完成改造,4435個正在實施改造,653個正在開展前期準備工作,計劃2020年年底前完成改造任務的50%;共完成既有建築加裝電梯267部,正在加裝166部。
來源:河南商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