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能管州長嗎?美國中央和地方平級,總統怎麼管州長?
前段時間美國發生了一件事,民主黨人管理的紐約、波特蘭、西雅圖三個城市,因為支持黑人抗議運動,被白宮定義為“無政府主義管轄區”,並威脅要消減聯邦撥款。
相信很多人會感到奇怪,這三個城市作為美國的一個市,為什麼敢於和白宮對着來呢,美國總統到底能不能管轄到下面的州長市長?
這就要從1776年美國建立開始説起了,18世紀中葉,因為英國殖民者的嚴重剝削,北美洲十三個州的代表匯聚在費城,決定聯合起來,反抗英國的殖民統治,併發布了《獨立宣言》,正式宣告了美國作為一個獨立的國家而存在。
但是,他們成立的不是一個類似於古代中國的大一統國家,而是一個聯邦。美國全名叫美利堅合眾國。其中的這個“合眾”,其實就説明了美國這個國家的性質,直白一點説,組成美利堅合眾國的各個州,特區彼此之間和合作的關係,類似於大家搭夥過日子。
而作為聯邦最高領導人的美國總統,實際上是這些合作的州共同推選出來的一個代表,有點像是前些年香港黑幫電影之中經常出現的話事人。
總統在外交、軍事上等方面根據憲法擁有最高權力,但對於組成聯邦的各個州,實則沒有實際的管轄權力。
也就是説,美國聯邦政府與州政府,各個市的政府之間,都是平級的,美國總統對這些州長市長們,根本沒有管理權。
簽署獨立宣言
這也正是為什麼美國很多州的政策,法律都不相同的原因所在,因為每一個州,每一個市選出來的政府領導人,都只需要對選自己當上州長市長的選民負責就行,而選民是不同,有的地方風氣開放,可能政策法規的限制就少一點,有的地方風氣保守,那麼各種限制就多一點。
那麼既然管不了州長和市長,難道總統對於各州縣的領導人就沒有任何辦法嗎?美國總統想要制約下面的州長和市長們,至少有兩種辦法。
最簡單最直接的,就像是前幾天白宮做的那樣,以經濟的手段來制裁。不同於地方政府的税收收入要用之於本州的公共事務,美國聯邦的税收是從全國收取的,但最後用到什麼地方,聯邦政府是有一定的選擇權的。
所以這就成為聯邦政府制約州縣政府的一個方式,你要是完全跟我對着來,那我就把本來應該屬於你的聯邦撥款,撥到別的地方去。畢竟美國這麼大一個國家,錢總是不夠用的,缺錢的地方很多。
當然這種辦法屬於傷敵一千,自損八百的辦法,畢竟如果總統這麼做了,那麼就是把這個州的所有居民都推向對方的票倉。
驢象之爭
除此之外,聯邦總統還可以制約州縣的辦法,就是通過議會。美國聯邦有國會,地方也有州議會,市議會。州長和市長都是議會選出來的,如果能想辦法通過議會把州長市長彈劾罷免了,並且推動支持自己的人做了州長縣長,自然也可以影響州政府了。
但這種辦法更難,因為兩黨制的緣故,一般反對聯邦政府的州縣,都在反對黨的手裏掌握着,你就算把現任的州長縣長彈劾下去了,通常繼任的還是反對黨的人,還是要跟你作對。
綜上所述,實際上在美國的政治體制下,尤其是如今兩黨分裂愈演愈烈的基礎之上,美國聯邦政府想要制約由反對黨掌控的州縣政府,只能採取經濟制裁這種殺人一千,自損八百的辦法。好在反對黨掌控的州縣,選票本來大部分就在他們手裏,所以損失也不算太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