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項訴訟請求,歐洲人權法院駁回!
當地時間5月20日,歐洲人權法院作出裁定,羅馬尼亞政府於2020年3月24日到5月14日在全國實施的新冠疫情封鎖措施並未剝奪公民的人身自由,因此對原告的訴訟請求予以駁回。
歐洲人權法院外景(圖片來自其社交媒體賬號)
2020年11月11日,羅馬尼亞籍歐洲議會議員泰赫斯向歐洲人權法院提起訴訟,狀告羅馬尼亞政府在當年3月24日到5月14日期間實施的居家禁足令剝奪其人身自由。
法庭查實,在該措施生效期間,居住在扎勒烏的泰赫斯仍可按照羅馬尼亞相關法令中所規定的有限情形外出,而且並未受到政府部門對其個人的監視,也未被強迫在狹小的空間生活並完全喪失社交接觸。因此法庭裁定,泰赫斯對羅馬尼亞政府剝奪其人身自由的控訴不成立。
(原標題:歐洲人權法院駁回對羅馬尼亞政府疫情封鎖措施的訴訟請求)
來源:央視新聞客户端 記者:鄒合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