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訊員 丁露露 齊魯晚報·齊魯壹點 記者 秦政
3月12日9時許,李某駕駛魯DK6***號小型轎車由東向西行駛至台兒莊區文化路海洋王晁小區西路段時,與由東向西往南轉彎李某駕駛的電動三輪車相刮碰,造成電動三輪車李某受傷,兩車部分損壞。
發生事故後,雙方當事人報警。經交警勘察現場:小轎車駕駛人李某超速行駛,在沒有限速標誌的路段,沒保持安全車速;三輪車駕駛人李某轉彎時未讓直行車輛優先通行。經事故認定,轎車駕駛人與三輪車駕駛人負同等責任。
交警提醒:駕駛車輛上道路行駛,每一個不規範的操作都有引發交通事故的可能性,所以,千萬不能忽視駕駛車輛出行的小細節,自覺摒棄交通陋習,養成遵守交規出行的好習慣,才是確保我們出行安全的重要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