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衞健委:低風險區域人員跨區域外出不需隔離

國務院聯防聯控機制於6月28日下午3時召開新聞發佈會,國家衞生健康委疾控局副局長、一級巡視員雷正龍會上介紹:在第九版防控方案中,高風險區是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的居住地,以及活動頻繁且疫情傳播風險較高的工作地、活動地等區域。

高風險區原則上以居住的小區或者村為單位劃定,可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的結果進行研判、調整風險區域範圍。高風險區採取“足不出户、上門服務”的封控措施。高風險區連續7天無新增感染者可以降為中風險區,之後如果連續3天沒有新增感染者,可降為低風險區。對跨區域外溢的高風險區人員,採取7天的集中隔離醫學觀察。在集中隔離的第1、2、3、5、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

中風險區是指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停留和活動一定時間,且可能具有疫情傳播風險的工作地和活動地等區域。風險區的劃定範圍根據流行病學調查結果劃定。中風險區採取“人不出區、錯峯取物”的管控措施。如果連續7天沒有新增感染者,可降為低風險區。對跨區域溢出的中風險區人員,採取7天居家醫學觀察,在居家醫學觀察期間第1、4、7天各開展一次核酸檢測。如果不具備進行居家隔離條件的,採取集中隔離醫學觀察。

中高風險區所在的縣(市、區、旗)的其他地區劃定為低風險區。低風險區採取“個人防護、避免聚集”的防範措施。低風險區域人員離開所在的地區或城市,應持48小時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對跨區域外出的低風險區域人員,不需要採取隔離管控措施,但要求3天內完成兩次核酸檢測,並做好個人健康監測。

發生疫情後的縣(市、區、旗)所有中高風險區解除後,所在的縣(市、區、旗)全域實行常態化防控措施。

同時,第九版防控方案還明確規定,在疫情處置過程中,如果個別病例和無症狀感染者對居住地、工作地、活動區域的傳播風險較低,密接人員已經及時管控,經研判,沒有社區傳播風險,那麼也可以不劃定風險區域。這樣可以進一步提高疫情防控的科學性和精準性。

(總枱央視記者 史迎春 劉婷玉)

來源:央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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