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前11個月公訴2.2萬餘人!長江經濟帶11省市檢察機關合力打擊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等犯罪

由 夏侯依絲 發佈於 綜合

  新華社杭州12月11日電(記者劉碩)最高人民檢察院11日在浙江湖州發佈《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發展檢察白皮書(2020)》。白皮書顯示,今年1月至11月,長江經濟帶11省市檢察機關對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案件批准逮捕2140件3335人,提起公訴13358件22543人。

  今年,長江經濟帶11省市檢察機關加強對非法採礦、污染環境和非法收購、運輸、出售珍貴、瀕危野生動物、珍貴、瀕危野生動物製品等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的打擊力度,辦理案件數佔總案件數的77.36%。

  長江經濟帶11省市檢察機關還開展了破壞生態環境資源犯罪專項立案監督。堅決糾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以罰代刑、降格處理等問題,共受理監督立案637件,要求公安機關説明不立案理由571件,公安機關主動立案478件611人,監督公安機關立案521件662人。

  白皮書顯示,今年前11個月,長江經濟帶11省市檢察機關共立案辦理生態環境和資源保護領域公益訴訟案件30930件,發出訴前檢察建議21526件,提起民事公益訴訟(含刑事附帶民事公益訴訟)、行政公益訴訟共計2980件;支持有關機關組織提起訴訟118件。

  加大對長江流域非法捕撈犯罪行為的打擊力度是今年檢察機關工作的重點之一。今年1月至11月,長江流域14個省市檢察機關受理審查逮捕案件915件1470人,同比分別增長78.36%、69.35%;受理審查起訴6276件10052人,同比分別增長126.08%、109.11%。

  與此同時,檢察機關還積極踐行恢復性司法理念,推進生態環境修復與生產發展轉型。通過辦案共督促修復被污染破壞、違法佔用的林地、耕地、濕地、草原17.74萬畝,消除污染隱患、治理恢復被污染水源地133.4萬畝,整治造成污染環境企業、養殖場等4437個。

  白皮書指出,取得一定成果的同時,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工作在部門間機制銜接、區域協作、區域執法標準統一等方面,仍需進一步做實、做深、做精。

  最高人民檢察院第八檢察廳副廳長呂洪濤表示,白皮書不僅是檢察機關服務保障長江經濟帶工作的一個年度總結,也是對標黨和國家新要求、對標人民羣眾新需求的自我檢視。“我們將緊盯問題和差距,系統、持續地謀劃和推動此項工作,實現長江經濟帶檢察工作創新發展。”呂洪濤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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