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轉自【新民晚報】;
酒吧蹦迪不過癮
出門不僅到豪車上“蹦一蹦”
還嘲諷民警是“光頭”
蜀黍表示老扎心了!
4月27日0時45分許,
普陀公安分局長征派出所
接到市民李先生的報警電話:
其與其朋友停在伯士路某酒吧門口的兩輛跑車,
先後遭到一陌生醉酒女子無故踩踏。
接報後,
民警立即趕赴現場處置,
根據報警人反映的情況,
結合現場走訪,
很快在路邊找到了喝得幾乎不省人事的
涉事女子孫某及其同行朋友。
此時的孫某已無法站立,
民警試圖與其溝通了解情況,
孫某卻滿嘴污言穢語,
甚至破口大罵,
其朋友怎麼勸都不聽。
最終,
在孫某朋友的幫助下,
民警將其帶至派出所醒酒。
直至上午10時許,
孫某方才恢復意識。
原來,孫某剛剛參加工作,
遇到公司聚餐,即新鮮又興奮,
想好好表現一番的孫某在飯桌上來者不拒,
推杯換盞,“豪飲”了半斤白酒。
隨後,孫某又與同事去了KTV和酒吧,
又是一杯接一杯地喝酒,
直至把自己喝得神志模糊。
4月27日0時許,
孫某與同事從某酒吧出來時仍十分興奮,
酩酊大醉的她,感覺跳得意猶未盡,
見酒吧門前正好停着兩輛豪車,
酒勁之下,孫某竟鬼迷心竅般,
一腳踏上邁凱倫,爬到車頂“蹦上一蹦”。
雖然同伴拼命阻攔,但無濟於事,
孫某還是多次爬上車身。
而後孫某又趁朋友不備,
在另一輛“蘭博基尼”車上故技重施。
最後在保安與車主以及孫某朋友合力之下,
孫某才被拖下了車。
據初步估計,
兩輛被損車輛的維修費用約28萬元 。
4月27日,
犯罪嫌疑人孫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
已被普陀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案件正在進一步偵辦中。
來源: 新民晚報(記者 江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