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保險,大家最關心的就是理賠。很多人都很好奇,理賠時保險公司是怎樣調查的。
比如,醫院門診病歷能查到嗎?私立體檢機構的體檢報告呢?為什麼投保時不查,理賠時卻“秋後算賬”?
今天我們就一起來聊聊,保險理賠調查的那些事兒,相信能幫你解決一些疑惑。
主要內容包括:
790 萬高智商騙保,大海撈針終落網?
保險公司理賠調查,都有哪些手段?
保險公司憑什麼調查我,合法嗎?
很多人買保險抱着僥倖心理,覺得保險公司肯定查不出來。其實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遠遠超出我們的想象……
2016 年,江蘇一名高姓男子剛過重疾險等待期,就 同時在 13 家保險公司申請理賠 790 萬。
更不尋常的是,高某是一名醫生,而他的妻子是保險公司的經理……
於是,公安成立專案組開始深入調查,調查的關鍵點在於:高某在投保前是否已患病?
第一階段,根據高某的個人信息,公安根本查不到任何就診記錄。
第二階段,公安調整策略,根據他的投保時間,排查了 3 萬多條信息。終於在一週後,一份化名為“高飛”的就診記錄浮出水面……
經醫學專家嚴格比對,原來 “高飛”就是高某本人,他在買保險前就確診了甲狀腺癌!
這宗看似完美的專業騙保案,最終被偵破。
從這個案例可以看出,千萬不要低估保險公司的調查能力。就算用假名就診,也有能力把你揪出來。如果有惡意騙保嫌疑,保險公司還會報警由公安介入。
《刑法》中就有 “保險詐騙罪”的規定,大家簡單感受一下:
實際上,在我國的詐騙犯罪中,保險欺詐佔比已超過 10%。騙保案件屢見不鮮,這也倒逼着保險公司不斷升級調查手段。
二、保險公司如何調查我們?看了上文的案例,保險公司似乎不惜一切代價地調查,但所有的理賠都會這樣嗎?
當然不是。
理賠調查耗錢耗時耗力,保險公司是要考慮成本的。對於 理賠金額小、投保時間長、事實清晰 的案件,很可能直接就賠了。
很多保險公司推出類似“3000 元內線上秒賠”服務。對於一些簡單的小額理賠,沒有調查的必要。
不過,如果有以下幾種情形的,保險公司會重點調查:
出險時間短:投保沒過多久就申請理賠,比如等待期剛過或投保後兩年內出險,保險公司要排除帶病投保的可能。
短期集中投保:一個人突然在短時間內買了多份保險,尤其是保身故、或年齡較大的,保險公司會調查他的購買動機。
投保金額高:對於投保金額較高的,保險公司可能會作為專案來處理。
除此以外,還包括頻繁出險、理賠資料可疑等情況。通常,各家保險公司都有《理賠調查規則》,理賠人員也會根據經驗來判斷。
具體調查手段有哪些?我整理如下表:
可以看到,醫保卡使用情況、醫院就診、體檢記錄等,是首當其衝要查的。
有的保險公司有自己的調查團隊,而有些公司會外包給第三方調查公司。
正所謂專業的事交給專業的人做。第三方調查公司往往有更廣闊的人脈關係網,就算是疑難雜症,他們掘地三尺也要查個明白。
另外,保險公司之間會溝通理賠信息。最常見的就是建個理賠交流羣,裏面匯聚了各家保險公司的理賠人員。
所以總的來説,保險理賠調查方式有很多,我們不要抱有僥倖心理。
三、這3種常見情況,能查到嗎?前面説了這麼多,你可能還是沒有太多概念。接下來,我們來看看 3 種最常見的調查方式。
1、醫院就診記錄,能查到嗎?如果身體不舒服,小病看門診,大病住院。那麼對於這些記錄,保險公司能查到嗎?
直接説結論,可以。
從 2017 年 4 月起,我國就要求對電子病歷進行嚴格存儲:
可以看到,醫院對我們的 門診病歷保存至少 15 年,住院病歷保存至少 30 年。
我們在某年某月被診斷的疾病、開的藥品、做的 B 超、體檢,都有電子記錄,調查人員要拿到這些信息幾乎沒有難度。
有位理賠老師和我們交流過,他曾在醫院查到被保人 1987 年的病歷,30 多年前的事也被翻了出來......
並且,調查人員會首先排查居住地、工作所在地醫院,如有疑點,還會進一步調查活動軌跡。比如,有些案情是從被保人出差地的醫院查到的。
2、私立機構體檢,能查到嗎?如今很多人都有體檢的習慣,就算公司不安排,很多人也會自費去做個體檢。
在私立機構做的體檢,保險公司能查到嗎?體檢機構會保護客户隱私嗎?
根據我們的經驗,可能要讓一些朋友失望了,私立機構的體檢報告,保險公司也有辦法查到。
我們能做的是,如果體檢報告提示異常,屬於保險健康告知問到的,那就如實告知。
另外特別提醒一下,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煩,投保前不要去體檢。要不然查出什麼異常,還會影響投保。
3、醫保卡外借過,能查到嗎?查詢醫保卡記錄,是保險調查的重中之重。
因為醫保卡就像身份證一樣,是個人身份憑證,醫保卡使用記錄被認為是個人病史。
調查人員可以通過身份證號碼,在社保系統中查到醫保卡使用記錄。
所以,大家不要為了省錢,把醫保卡借給親朋好友用,不管是藥店買藥還是醫院看門診,都是非常不建議的。
如果有和理賠相關聯的記錄,比如幫別人買高血壓、糖尿病等藥物,甚至有被拒賠的可能。
四、保險公司憑什麼調查我?很多人會有這個疑問,我的就診記錄是個人隱私,沒有經過我同意,保險公司有資格查嗎?
1、保險公司調查,合法嗎?首先,保險公司是有權調查醫院記錄的。在《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2013年版)》就有規定:
可以看到,保險公司出於審核需要,可以調查醫院病歷,並且醫院也要配合。
有朋友會説了,那我不同意行嗎?不好意思,你在投保時就已經授權同意了。
以下是投保時的“授權條款”:
那這是保險公司設下的“圈套”嗎?並不能這麼理解。
“如實告知”是投保人的法定義務,如果沒有約束,就是鼓勵大家來投機取巧。這樣保險就玩不下去了,結局是保險公司和我們“雙輸”。
2、為什麼不在投保時查病史?也有人不理解,如果保險公司擔心客户隱瞞情況,為什麼不在投保時就調查清楚?這不是“引人犯罪”嗎?
其實,這主要是 出於“成本”考慮。保險公司每天要承保成千上萬份保單,如果要對每位投保人都詳細調查,可以想象,工作量和人力成本將非常巨大。
起碼要把投保人生活地的醫院、大型體檢機構都查一遍,更深入的,還要查財務情況、不良記錄等,平均一單就得幾千元......
並且,羊毛出在羊身上,調查成本最終還是會攤到保費裏 ,我們要為此花更多的錢買保險,這也是我們不願意看到的。
五、寫在最後保險公司並不靠拒賠賺錢。相反,良好的理賠體驗和口碑,就能省下數以億計的廣告費。
保險公司對理賠嚴查,並不是想刻意刁難誰,而是排除“逆選擇”和“道德風險”。
如果原本因身體異常不能投保的人,最終也能獲賠,保費將會更貴,更不公平。所以,理賠調查其實保護了大部分投保人的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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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我們的保險,永不理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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