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動車因為發展速度太快,前期存在大量不規範的行為,隨着去年電動車新國標的實施,各地也有了標準可依,進行針對性出台管理制定,幾乎每個月都有不同的城市出台管理規定,今天是10月最後一天,隨着今天的結束,又有不少城市對電動車管理又會有新的變化,我們來看看吧。
安徽巢湖:督促未上牌電動車現場辦理
近日,巢湖交警部門發佈《致巢湖市電動自行車車主一封信》,其中明確提到,自11月1日起,對未上牌上路行駛的電動自行車進行現場督促辦理,凡是未辦理、未懸掛電動自行車號牌或臨時通行標誌而上路行駛的,執勤交警將督促車主在現場辦理登記上牌或懸掛號牌。
江蘇宿遷:部分車輛在市區實施禁行
近日,宿遷相關部門也發佈通知,從11月1日開始,將對宿遷“三小車輛”實施禁行管理,每天早上7點到晚上21點在指定區域禁止行駛;“三小車輛”指的是機動三輪車、無牌無證電動四輪車以及貨運電動三輪車,也就是説,這類電動車從明天開始在宿遷市區將會禁止行駛,相關部門也會組織人員嚴管嚴查。
廣東深圳:酒後駕駛電動車最低罰500
酒後駕車一直都是車禍的源頭之一,現在酒駕已經不單純僅僅指汽車,騎行電動車酒駕也屬於違規行為,根據深圳較早之前通過的交通處罰條例,將於11月1日正式實施,酒後駕駛電動車,處最低500元的罰款。
湖南嶽陽:未上牌禁止上路行駛
湖南嶽陽是2020年4月底加強對電動車上牌管理的,距今已經半年時間,為了整治少數不上牌車主,將於11月1日開始實施未上牌電動車禁止上路行駛的管理。
廣西桂林:電動三輪、四輪車違規開始處罰
自2020年11月1日起,廣西桂林將對城區三輪車和四輪車正式開始違反通行規定進行按規處罰;
處罰標準為:在禁行區域上路的會處罰200元,沒有取得駕駛證違規上路處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未上牌處200元,扣12分等處罰;
以上是11月開始,一批城市對電動車管理的變化,我們可以從以上看到,電動車嚴管嚴懲的大趨勢並沒有改變,相信要不了多久,電動車規範化就會達成,廣大車主雖然在治理過程中或許受到影響,但是如果規範化管理的目的達到,對所有出行的車主也都是一件大好事,您説是吧?
對此您怎麼看,您所在地方電動車有什麼管理變化嗎?關注我,及時更新電動車那些新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