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國人工作量多寡爭論的啓示

法國總統馬克龍近日在公佈“法國2030”計劃時,批評“法國人的工作時間少於其他國家”,認為“福利和教育模式是法國的優勢,但弱點是我們的生產模式已不足以為這種福利和教育模式提供資金支持”,因此他希望法國人可以“更多工作、更多生產”。由於距明年法國大選僅有半年時間,馬克龍的這番講話迅速引起多位總統候選人回應。那麼,法國人的工作時間或工作量究竟如何?

“平均每週工作時間”是經常被用來衡量工作量的指標。按照歐盟統計局2020年的數據,法國人平均每週工作時間為37.4小時,超過荷蘭、丹麥、瑞士、比利時和意大利,低於西班牙、葡萄牙和希臘。根據國際勞工組織2020年的數據,法國人平均每週工作時間為35.9小時,與英美相當。儘管歐盟統計局和國際勞工組織各自給出的數據不盡相同,但法國的排位大致相同。

除了“平均每週工作時間”,我們還需要參考更加綜合的“每年工作時間”。畢竟法國人的假期較長。根據CNN之前公佈的一份多國帶薪假期時間長短排行榜,法國以40天排在巴西和立陶宛之後,與芬蘭並列“亞軍”,而有着“沒有假期國度”之稱的美國則以25天位居倒數第二。誠然,就每年工作時間而言,法國在全球範圍內確實處於較低排位。但若根據經濟合作與發展組織公佈的2020年的數據,法國人平均每年工作時間為1402小時,超過以“勤勞”著稱的德國人,在歐洲範圍內也處於中等。

由此,至少從表面上看,法國人工作時間、工作量小的説法並不周全。從實際情況看,上述説法更是站不住腳。

第一,與通常被認為的“慵懶低效”形象不同,法國人的勞動效率很高。按照歐盟統計局2020年的數據,法國是歐洲每小時工作生產率最高的8個國家之一,超過芬蘭、德國、意大利和西班牙。不少人一提到法國和法國人,就認為是“浪漫”的代名詞。實際上那是法國文學和影視作品的誤導,其所描繪的並不完全是法國人的現實世界與真實生活。

第二,法國勞動法中的一些規定,例如每週工作35個小時,只是針對企業的“僱員”,比如工人、文秘和非管理層的崗位,而非“幹部”。換言之,假如員工薪水上漲、進入“幹部”行列,同時也就失去了勞動法對35小時工時限制的保護。這也是為何法國不少機構甚至出現員工由於業績突出獲得晉升為“幹部”的機會卻主動放棄升遷的怪現象。而管理層創造價值的能力是不可小覷的。

至於法國經濟不足以支持現有福利制度的説法,其實陷入了一個“誤區”。

對“退休金庫難以為繼”這個現象,很多法國人以為是總體退休金管理金庫虧空了,要靠納税人的税收和國家財政去支持,其實並不盡然。根據法國負責退休金制度事務的國務秘書的一份報告,筆者計算發現,如能將所有退休制度加以合併,即可消除相關退休金庫的赤字。並且與很多人的想象不同,法國的各類退休機制並非常年虧空。我們也無法從法國的總體人口出生率上找到事實支撐。法國的新生兒出生率在歐美國家中處於一個較高水平——平均每個婦女生2.10-2.15個孩子,這個出生率足以確保法國總體人口替代,支撐包含養老制度在內社保體系的良性可持續運行。

那麼,問題究竟出在哪裏?根子在於法國不同特殊工種之間的“在職/退休人員比”失衡。以法國全國鐵路總公司為例,這是法國實施特殊退休制度的一個代表性行業,也常常是大罷工的主力軍。法國鐵總目前在職員工有14.3萬人,而退休人員有26.1萬人,在職/退休人員比是0.55:1,比全國平均值1.70:1整整要低1.15個點。在人口出生率得以確保且退休年齡已經延遲的背景下,法國社會福利制度的可持續性在理論上已有保障。下一步應該做的是對不同行業加以協調,尤其是出台強有力的政策,旨在扶持在職/退休人員比嚴重失調的行業。

法國這番對工作時間和工作量的爭論,對我們當下和未來圍繞社會福利制度改革的啓示有四:一是對工作時間或工作量大小的探討,要更多地從“裏”出發而非僅限於“表”,需對各個指標加以綜合考量以避免偏頗。二是給出去的福利難以收回,因而在實施之前需慎重調研,注重效果模擬。三是可以考慮借鑑法國幹部/僱員的“工時雙軌制”。四是可以研究法國的“在職/退休人員比”失衡現象,未雨綢繆、確保我國退休制度的可持續性。(趙永升,作者是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國家對外開放研究院法國經濟研究中心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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