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高温、暴雨、狂風頻發,極端天氣是不是氣候變暖惹的禍?

由 烏雅竹雨 發佈於 綜合

連日來,隨着颱風“杜蘇芮”襲來,中國多地經歷了狂風暴雨和滾滾洪水的侵襲。

另據新華社報道,近一段時間以來,極端熱浪在北半球大部分地區肆虐。北美、亞洲部分地區,以及整個北非和地中海地區的氣温已連續多日超過40攝氏度。世界氣象組織本月18日警告説,自20世紀80年代以來,熱浪的數量已增加了六倍。

極端天氣究竟所為何來?是否與氣候變暖有關呢?

何為極端天氣?何為氣候變暖?

眾所周知,天氣和氣候是兩個不同的概念。

極端天氣是指某個地點在某個時間段內出現的非常罕見或異常的天氣現象,如暴雨、乾旱、熱浪、寒潮等。極端天氣可能會對人類和自然造成嚴重的損害和影響。

而氣候變暖是指地球的大氣和海洋因温室效應而造成温度上升的氣候變化,是當今人類面臨的最重大的環境問題之一。

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是人類活動導致的温室氣體排放增加,特別是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等。 這些温室氣體能夠吸收地球表面反射的長波輻射,使得地球難以散熱,從而導致全球平均氣温升高。

根據相關報道,全球平均温度在過去的一個多世紀裏持續上升,現在已經比工業化前水平高出了1.2℃,是有完整氣象觀測記錄以來的三個最暖年份之一。2011~2020年,是1850年以來最暖的十年。氣候變暖的主要原因是人類活動導致的温室氣體排放增加,特別是二氧化碳、甲烷和一氧化二氮等。

氣候變暖的影響是多方面的,包括極端天氣事件的增加、海平面的上升、冰川和積雪的減少、生態系統和生物多樣性的受損、農業和水資源的減產、人類健康和安全的威脅等。 氣候變暖也可能引發一些不可逆轉的變化,例如海洋酸化、森林退化、珊瑚礁白化等。 為了應對氣候變暖,國際社會已經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文書和行動計劃,例如《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京都議定書》和《巴黎協定》等。 這些協議旨在減少温室氣體排放,增強適應能力,提供資金和技術支持,加強合作和交流。但是,要實現將全球變暖限制在1.5攝氏度以內的目標,還需要世界上所有國家深化人類命運共同體意識,通力合作,攜手前行。

極端天氣與全球變暖有無關聯?

極端天氣與氣候變暖是否相關?

根據世界氣象組織和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的報告,人類引起的氣候變化已經影響了全球每個地區的許多天氣和氣候極端事件。自2014年第五次評估報告以來,觀測到的熱浪、強降水、乾旱和熱帶氣旋等極端現象的變化,特別是將其歸因於人類影響的證據已經加強。一些極端事件在觀測記錄中是前所未有的,並將隨着全球變暖的加劇而增加。

具體來説,全球氣候變暖會導致以下一些影響:

熱浪:由於全球平均温度上升,極端高温變得更加頻繁和強烈。所有地區都受到了影響。在世界許多地方,超過40°C甚至50°C的温度正越來越常見,對人類健康和福祉構成了重大威脅。

強降水:由於大氣温度越高,其中含有的水分就越多。因此,自20世紀50年代以來,強降雨事件的頻率和強度已經增加,並預計這種情況將繼續下去。全球每升温1°C,日極端降水事件預計將加劇約7%。

乾旱:隨着全球變暖的加劇,預計受乾旱影響的土地面積增加,並且更頻繁和更嚴重。乾旱是一種緩慢發生但影響嚴重的災害,會影響農業、水資源、生態系統和人類生活。

熱帶氣旋:預計強熱帶氣旋(4-5級)的比例將在全球範圍內增加,從而增加日益增長的沿海人口的脆弱性。有證據表明,氣候變化正在影響熱帶氣旋的路徑,特別是在西北太平洋地區。

當然,上述影響並不是一成不變的,而是會隨着地區、季節、時間尺度等因素而有所差異。另外,極端天氣的發生也受到許多自然因素的影響,如厄爾尼諾現象、大氣環流、海洋流動等。

總之,極端天氣與全球變暖之間存在着複雜的聯繫和影響。我們需要更多的科學研究和觀測數據來提高我們對這一問題的理解和應對能力。同時,我們也需要採取有效的措施來減少温室氣體排放,降低全球變暖的風險,以及增強我們對極端天氣的適應和減災能力。

氣候變暖的發現歷史

氣候變暖的發現歷史可以追溯到19世紀,當時一些科學家開始注意到大氣中的二氧化碳含量和地球的温度之間可能存在着聯繫。

1824年,法國物理學家傅里葉(Fourier)提出了温室效應的概念,認為地球的大氣層能夠阻擋部分地球表面反射的熱輻射,使得地球比沒有大氣層時要暖和得多。

1859年,英國物理學家泰恩德爾(Tyndall)實驗測量了不同氣體對熱輻射的吸收能力,發現水蒸氣、二氧化碳和甲烷等都是強效的温室氣體,而氮氣和氧氣則幾乎沒有吸收作用。

1896年,瑞典化學家阿倫尼烏斯(Arrhenius)計算了二氧化碳濃度與地球温度之間的關係,估計如果二氧化碳濃度增加一倍,地球平均温度將上升5攝氏度;如果二氧化碳濃度減少一半,地球將進入冰河時期。

1938年,英國工程師卡蘭德(Callendar)分析了近百年來的温度記錄和二氧化碳濃度數據,發現兩者呈現出正相關關係,並認為這是由於人類燃燒化石燃料造成的。

1958年,美國化學家基林(Keeling)在夏威夷毛納羅亞火山上開始系統地測量大氣中的二氧化碳濃度,並繪製出了著名的基林曲線(Keeling Curve),顯示出二氧化碳濃度呈現出持續上升和季節性波動的趨勢。

1979年,美國國家科學院發佈了查爾尼(Charney)報告,預測如果二氧化碳濃度增加一倍,全球平均温度將上升3攝氏度左右,並指出這將對人類社會和自然生態系統產生重大影響。

1988年,聯合國成立了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負責評估有關人為引起的全球變暖及其影響和應對措施的科學、技術和社會經濟方面的信息,並定期發佈評估報告。

1992年,在巴西里約熱內盧舉行了聯合國環境與發展大會,通過了《聯合國氣候變化框架公約》,旨在實/span>

1997年,在日本京都舉行了第三次締約方會議(COP3),通過了《京都議定書》,規定了發達國家在2008-2012年期間減少温室氣體排放的具體目標和機制。

2015年,在法國巴黎舉行了第二十一次締約方會議(COP21),通過了《巴黎協定》,旨在將全球變暖限制在2攝氏度以內,努力達到1.5攝氏度的目標,並建立了一個全球性的碳市場和資金轉移機制。

中國一直在努力

作為負責任的大國,近年來,中國為應對氣候變暖推出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政策措施:

實施積極應對氣候變化國家戰略,採取調整產業結構、優化能源結構、着力提高能效、推進碳市場建設、增加森林碳匯等措施,綠色低碳轉型腳步不斷加快。

制定了中長期温室氣體排放控制戰略,承諾二氧化碳排放力爭於2030年前達到峯值,努力爭取2060年前實現碳中和。

加強應對氣候變化與生態環境保護相關工作統籌融合、協同增效,推動經濟高質量發展和生態環境高水平保護。

積極開展應對氣候變化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共建公平合理、合作共贏的全球氣候治理體系。

(據新華網、人民網、央視網、搜狐、新浪等整理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