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霍爾果斯綜合保税區獲批

近日,國務院正式批覆同意中國—哈薩克斯坦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區域整合優化為霍爾果斯綜合保税區。至此,新疆綜合保税區增至4個。

2006年,國務院同意建立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同時在中方境內、靠近中心的位置建立中方配套區域,作為支撐中心發展的產業基地。

此次整合優化,霍爾果斯綜保區規劃面積3.61平方公里,共分為兩個區塊,將結合區位優勢和政策優勢,發展保税加工、保税物流、保税服務等業務。

霍爾果斯綜保區驗收合格後,將繼續作為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區,並享受現行綜合保税區相關税收和外匯管理政策。此外,除法律、法規和現行政策另有規定外,將享受境外貨物入區保税或免税;貨物出區進入境內區外銷售按貨物進口的有關規定辦理報關手續,並按貨物實際狀態徵税,其中生產加工的貨物可按其對應進口料件徵收關税;境內區外貨物入區視同出口,實行退税;區內企業之間的貨物交易免徵增值税和消費税。

“驗收合格後,霍爾果斯綜保區將在執行中方配套區政策的同時,疊加綜保區的相關政策。屆時,這裏將成為新疆政策優勢最明顯的綜保區。”烏魯木齊海關企業管理和稽查處副處長張軍説。

目前,新疆有阿拉山口綜保區、烏魯木齊綜保區、霍爾果斯綜保區(中哈霍爾果斯國際邊境合作中心中方配套區)、喀什綜保區等4個綜保區。(陳薔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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