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企業可暫緩或者分期繳納處罰

由 士振文 發佈於 綜合

發言人來了【企業可暫緩或者分期繳納處罰】高正華介紹,近幾年隨着國家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對企業採取了積極幫扶的措施,對於企業來講,因為現在處罰的額度比較高,對企業資金困難,包括生產經營確有困難的,在執行期內申請,可以暫緩或者分期繳納。對於執行到期滿6個月內,也可以申請人民法院不予罰息處理,如果超期6個月,可能罰息要加一倍。強制執行到期6個月內可以申請人民法院從輕減輕罰息處理。如果到期在6個月之內,可以向法院申請不以罰息,所以在逐步推進這項措施。從環評改革來講,推進承諾制的機制上,按照國家和重慶市的要求進行了一些豁免,不是説所有項目都要辦環評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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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源:重慶發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