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記者在北方多個煤炭主產地調查發現,當前煤礦疏幹水“黑市交易”猖獗,上中下游全鏈條違法,礦企偷逃水資源税金額巨大,導致地下水濫用與浪費,對生態環境亦造成破壞。業內呼籲,亟需對煤礦疏幹水管理失序問題開展全面排查整治,擰緊礦山看不見的“水龍頭”。
違法交易大肆逃税
疏幹水是指在採煤過程中從煤層自然湧出的污水,屬於寶貴的地下水資源。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一些煤礦湧出的疏幹水,本應按量繳納水資源税,實際上不少礦企並未上報水利部門,而是偷偷處理了事。
以北方某省份的其木礦業公司為例,通過私埋暗管、避開計量設施等方式,該公司2018年至2021年間私下處理了902萬立方米疏幹水,涉嫌偷逃水資源税超1800萬元。
這是振風礦業公司私自埋設的暗管。為逃避繳納水資源税,該公司將大量湧出的疏幹水避過計量設施私下處理 王靖 攝
本應由水利部門管理調配的疏幹水,也被大批量暗中售出,礦企不僅偷逃税金,還可大賺一筆。2018年至今,工貝煤焦化公司通過私下交易,從其木礦業公司、多爾電力公司分別購買未繳税的疏幹水60萬立方米、167萬立方米,使得用水成本減少一大半。如此違法取用買賣疏幹水的企業,在該省份並不鮮見。
《中華人民共和國水法》明確規定,直接從江河、湖泊或者地下取用水資源的單位和個人,應當向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申請領取取水許可證,並繳納水資源費。“費改税”改革後,該項費用調整為水資源税。
其木礦業公司、工貝煤焦化公司所在地市的水利局幹部表示,其木礦業公司湧出的疏幹水必須上報水利部門,由該部門調配使用,少報告、不繳税、私下售賣都屬違法。同時,工貝煤焦化公司未按取水許可證要求取用中水,徑行購買來路不明的疏幹水,也違反了相關取水許可管理辦法。
水處理公司助力“洗白”
半月談記者調查發現,偷排疏幹水的“黑市交易”,有的是點對點直接交易,有的則衍生出上中下游清晰可分的完整“產業鏈”,其中關鍵一步,就在於偷排的疏幹水可經水處理公司洗白,再流向無證取水企業,這往往造成更大規模浪費。
北方某縣水利局局長回憶,2017年他們就對當地未辦取水許可證的又新電力公司違法取用水行徑立案並處以罰款,但該公司並未改過,繼續從宏道疏幹水綜合利用公司取水超1600萬立方米。他指出,宏道公司的水源就是其木礦業公司等3家煤礦偷逃水資源税的疏幹水。從疏幹水湧出,到最終被“利用”,水資源交易的上中下游鏈條步步違法。
這是其木礦業公司等3家煤礦向宏道疏幹水綜合利用公司排放疏幹水的出水口 恩浩 攝
半月談記者進一步瞭解到,又新電力公司之所以多年辦不下來取水許可證,竟是因為發改部門批覆的公司冷卻工藝為風冷,公司為壓降成本私自改成了濕冷。這意味着,又新電力公司本就無資格大規模使用水資源。
半月談記者注意到,疏幹水違法取用倒賣及伴生的偷漏税問題,幾乎成了煤炭行業公開的秘密,在全國頻頻發生。在北方多個煤炭主產地,半月談記者在煤礦隨機探訪發現,一些煤礦連續多年產生疏幹水,或者自用或者外排,卻從未辦理過取水許可證,偷逃水資源税自不待言。在一個北方煤炭小鎮,僅7家煤企偷排、倒賣的疏幹水,就涉嫌偷逃水資源税超1億元。
環境污染不可忽視
一些企業為了規避繳納水資源税,將疏幹水違法外排,對生態環境造成不小破壞。一方面,不少礦企將疏幹水偷偷排入河湖、草原、農田,對水體土壤均有不同程度污染。此前,北方某煤礦將疏幹水等污水排入附近湖泊,導致湖面面積由原來的3000畝增至6500畝,水質大為下降,生態完全破壞;東北某煤礦疏幹水外排草原,造成27户牧民的5萬畝草原被污染。
另一方面,一些地區瘋狂取用疏幹水,造成地下水位急劇下降。在西北一地下水超採區,眾多煤礦多年不斷違法取用疏幹水,當地地下水位近3年來下降超20米。此外,在“以水定產”的硬性約束下,一些高耗水項目辦不下來取水許可證無法落地,或獲批的取水量有限,不免打起“黑市”的主意,常年低價購買來路不正的煤礦疏幹水,再高耗水也都不心疼了。
亟須粉碎“黑市交易”
多地浮現地下水資源“黑市交易”,為疏幹水管理敲響警鐘。多位專家呼籲,亟須在我國煤炭主產區全面開展排查整治,嚴厲打擊違法行為,真正管好、用好疏幹水,擰緊水資源“閥門”。
這是長期無證取水的又新電力公司 恩浩 攝
嚴抓偷排疏幹水專項整治。多位水務部門幹部和煤企負責人建議,要盯緊煤炭主產區上中下游企業,全面排查疏幹水違法交易及偷逃税問題。某水業公司總經理認為,不管是井工煤礦還是露天煤礦,甚至是非煤礦山,都應聚焦於“水”逐礦排查,只要產生疏幹水,就需辦理取水許可手續,納入水利、税務部門統一監管體系。
進一步加強常態化監管。多名幹部和業內人士建議,監管應落實企業“取用水必審批,用排水必計量,排水必利用”的原則,一方面嚴格要求煤企在疏幹水管道源頭安裝電子計量表和在線監控系統,隨時掌握疏幹水流量;另一方面督促水處理公司辦理疏幹水處理行政許可手續,盯緊水處理公司的來水量和出水量,嚴防將處理過的疏幹水銷售給無證取水企業。有幹部建議,可探索企業取水“預算制度”,允許合法企業將“用不了”的水指標調劑給“不夠用”的企業,在監管不失效前提下,實現疏幹水充分利用。
加大違法行徑處罰力度。中國生物多樣性保護與綠色發展基金會秘書長周晉峯認為,違法取用、倒賣煤礦疏幹水,不能追繳完水資源税、交點罰款就了事了,地下水是礦產資源,違法取用疏幹水行為涉嫌非法採礦罪,應有針對性地加大處罰力度。
多名煤礦企業負責人還建議,應多方鼓勵煤企應用保水式採煤、充填式採煤等新技術,降低疏幹水湧出量,保護地下水資源。同時,地方要摸清地下水底數,對地下水年取水量有整體認識,守住水資源開發利用上限的“紅線”,讓取水許可管理更為精準有效。(文中所涉企業名稱均為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