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河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發布“河西區關於劃定風險區的通告”,內容如下:
根據疫情防控形勢,為切實保障人民羣眾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經專家組綜合研判,現將劃定風險區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3日起,劃定河西區太湖路街愛湖裏10號樓為高風險區。高風險區內,實行“足不出户、上門服務”等管控措施,居民按照街道社區統一安排,定期進行核酸檢測。
二、自9月3日起,劃定河西區太湖路街愛湖裏除高風險區外的其他區域為參照防範區管理的低+風險區(連續三天相對靜止,每日進行核酸檢測,如檢測結果陰性,降為低風險區)。風險區內,實行“個人防護、避免聚集”等防範措施。居民按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期間儘量減少外出、不聚集、不扎堆,必要外出時做好個人防護。風險區內人員非必要不離開風險區,疫情防控工作服務人員、醫護人員、安全保衞人員、城市基本運行維護人員和物資保障人員等需持社區居委會開具的相關通行證明方可通行。防範區內只保留與民計民生、保醫保供相關的菜市場、商超、藥店等經營場所,其它一概暫時停止營業。
三、我區已建立物資保供機制,能夠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請廣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醫、購藥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碼賦碼異常等相關疑問,及時聯繫所在社區。同時,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義務,服從社區工作人員統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風險人員協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樣本採集、檢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如出現發熱、咳嗽、味(嗅)覺減退等症狀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瞞報、漏報、遲報,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將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四、請廣大居民密切關注官方權威發佈信息,不恐慌、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一切以官方通報為準。以上防控措施停止執行時間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為請假證明。
感謝您對河西區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河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9月3日
此外,河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還發布了“河西區關於調整靜態管理小區解除時間的通告”,內容如下: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為最大限度排查疫情傳播風險,切實保護廣大人民羣眾的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經疾控專家組研判,河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決定,調整我區現有靜態管理小區的解除時間。現將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1.梅江街川水園、暢水園、漣水園、泉水園、順水園小區靜態管理時間延長2天。
2.尖山街優仕家園靜態管理時間延長1天。
上述小區解除時間暫定為2022年9月5日(星期一)。每日繼續開展核酸檢測,區域居民核酸檢測陰性後解除管控。
靜態管理期間,區域內實行“個人防護、避免聚集”等防範措施。居民按照要求開展核酸檢測,期間所有人員只進不出,非必要不離開區域。區域內保留與民計民生、保醫保供相關的菜市場、商超、藥店等經營場所,其它一概暫時停止營業。
我區已建立物資保供機制,能夠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請廣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醫、購藥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碼賦碼異常等相關疑問,及時聯繫所在社區。同時,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義務,服從社區工作人員統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風險人員協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樣本採集、檢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如出現發熱、咳嗽、味(嗅)覺減退等症狀第一時間向社區報告,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瞞報、漏報、遲報,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將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請廣大居民密切關注官方權威發佈信息,不恐慌、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一切以官方通報為準。以上防控措施停止執行時間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為請假證明。
感謝您對河西區疫情防控工作的理解支持和大力配合!
河西區疫情防控指揮部
2022年9月3日
今日,西青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發布“西青區關於新增劃定高、中風險區的通告”,內容如下:
根據當前疫情防控形勢,為切實保障人民羣眾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快速有效阻斷疫情傳播擴散風險,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和疫情防控有關規定,經專家組綜合研判,現將新增劃定風險區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自9月3日起,新增劃定津門湖街江灣廣場小區6號樓為高風險區。高風險區內,實行“足不出户、上門服務”等管控措施,居民定期進行核酸檢測。
二、自9月3日起,新增劃定津門湖街江灣廣場小區7、8號樓為中風險區。中風險區內,實行“足不出區、錯峯取物”等管控措施。居民原則上居家,在嚴格落實個人防護的前提下,每天每户可安排1人,按照“分時有序、分區限流”方式,至指定區域購買或無接觸式領取網購物品。居民按照統一安排,有序下樓到指定地點進行核酸檢測。
三、我區已建立物資保供機制,能夠充分保障生活必需品供應。請廣大居民安心居家,如有就醫、購藥等特殊需要及健康碼賦碼異常等相關疑問,及時聯繫所在社區(村)。同時,嚴格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防治法》履行公民法定義務,服從社區工作人員統一安排,全力配合做好風險人員協查管控工作,依法接受有關傳染病的調查、樣本採集、檢測、隔離治療等預防控制措施,如實提供有關情況,如出現發熱、咳嗽、味(嗅)覺減退等症狀第一時間向社區(村)報告,按照疫情防控有關規定到指定醫院發熱門診就診,嚴禁瞞報、漏報、遲報,對拒不執行疫情防控相關措施的,將依法從嚴追究法律責任。
四、請廣大居民密切關注官方權威發佈信息,不恐慌、不信謠、不傳謠、不造謠,一切以官方通報為準。以上防控措施停止執行時間另行通知。如有需要,此通告可作為請假證明。
西青區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揮部
2022年9月3日
來源:天津河西、西青融媒
【來源:津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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