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楚天都市報記者從隨州市市場監管部門獲悉,湖北順泰商貿公司銷售的芹菜抽檢因農藥殘留超標,檢測出不合格,被處以50000元的罰款。
2019年11月11日,隨州市場監督管理局執法人員對湖北順泰商貿有限公司高新區分公司銷售的芹菜進行抽樣,根據檢驗報告,檢驗項目毒死蜱不符合規定,結論為不合格。
經查,2019年11月11日,由當事人的公司統一配送散裝稱重芹菜10kg,進價3.2元/kg,購貨款32元,銷售價5.36元/kg。2019年12月27日再次檢查時,除去抽檢備樣的1kg 芹菜外,其餘芹菜全部銷售完畢,銷售款48.24元,獲利19.44元。
當事人建立購貨台賬(順泰商貿驗收單),沒有供貨商提供的許可證和產品合格證明。
據記者瞭解,毒死蜱商品名樂斯本,屬於有機磷殺蟲劑,高效廣譜。近兩年來,毒死蜱一直是我國各地農殘超標的“主力軍”。
2020年4月17日,隨州市場監管部門對該案舉行了公開聽證,並向當事人出具了聽證報告。該部門認為,當事人銷售超標農藥殘留蔬菜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條第一款第(二)項、第五十三條 、第六十五條之規定。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第四條、第一百二十四條之規定,隨州市場監管局決定對當事人銷售不合格食品違法行為從輕作出如下處理決定:一、沒收違法所得19.44元;二、罰款50000元。兩項共計50019.44元,上繳國庫。
記者:詹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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