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女子就醫時遭醫生猥褻,表哥怒打醫生被抓!法院判決你或許猜不到……

由 顓孫佳悦 發佈於 綜合

  上海法治報消息,一名女子到醫院檢查耳朵,卻遭醫生猥褻,護妹心切的表哥聽聞後暴打了醫生,結果被控故意傷害罪,把自己送上了法庭!不過,法院的判決出乎意料……

  

  表妹被猥褻,表哥怒打醫生

  2018年10月18日19時許,趙某鈞陪同女朋友去衞生院打狂犬疫苗,在輸液室出來後碰到了阿姨楊某和表妹周某。

  楊某因女兒周某頭暈,帶着她在衞生院就診。當時剛好鄧某在醫院值班,鄧某在詢問了周某的情況後,表示要做進一步檢查。在楊某離開去掛號期間,鄧某將周某帶進一個房間做檢查,並反鎖了門。

  楊某掛號回來後,想要打開房間,卻發現房門被鎖了,此時醫生告知説馬上就好,於是她便在門外等候,和外甥趙某鈞及其女朋友聊天。

  五六分鐘後,周某哭着跑出來,情緒十分激動。楊某趕忙抱住女兒,問她發生了什麼。周某只是哭着説要回家。這時醫生鄧某走出來扶她,向楊某解釋説是在檢查時碰到了敏感的神經。

  聽到鄧某的説辭,周某當即揭穿他的謊言。原來,進入檢查室後,鄧某就將門反鎖,然後讓她脱衣服,被醫生摸了上半身,之後鄧某提出還要檢查下半身部位的淋巴,讓她脱褲子,她當時非常害怕,就脱了褲子,鄧某沒有戴手套就摸了她的下體,之後鄧某還強調不准她對外講檢查的事情。

  聽到女兒這樣説,楊某火冒三丈,質問鄧某:“看耳朵為什麼要檢查下面?”

  趙某鈞罵其不是人,不配做醫生,然後踢了他的腹部一腳,接着朝他頭上打了四拳。

  醫生涉嫌強制猥褻

  衞生院財務科科長詹某表示,醫院規定對婦女進行婦科或者隱私部位檢查,必須經當事者同意,並且要第三方或者護士、醫生、家屬陪同。當天鄧某對周某的檢查是沒有第三方在場,違反規定。

  2018年10月19日,鄧某因涉嫌強制猥褻被諸暨市公安局刑事拘留。

  之後,鄧某因犯強制猥褻婦女罪,被判處有期徒刑一年三個月。

  醫生輕傷,表哥涉嫌故意傷害

  趙某鈞對鄧某用腳踢胸腹部,用拳頭擊打頭面部數下,致鄧某損傷頭面部、胸腹部等處,左側第8、9前肋骨折,多處軟組織挫傷。

  經紹興市公安司法鑑定中心鑑定,鄧某受傷程度為輕傷二級。

  2018年10月19日,趙某鈞主動到派出所投案,並如實供述了自己的主要犯罪事實。

  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檢察院認為趙某鈞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應當以故意傷害罪追究其刑事責任。向浙江省諸暨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建議對被告人趙某鈞免予刑事處罰。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公訴機關提出對被告人趙某鈞免予刑事處罰的量刑建議,與被告人趙某鈞所犯的罪行不相適應,不予採納,以趙某鈞犯故意傷害罪,判處拘役五個月,緩刑十個月。

  二審免予刑事處罰

  趙某鈞不服一審判決,向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請求二審改判,免予刑事處罰。

  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認為,趙某鈞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人輕傷,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原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定罪正確,判決賠償合理,審判程序合法。

  但是本案起因是鄧某強制猥褻婦女,過錯在先,趙某鈞出於義憤,情緒激憤失控,實施傷害行為;案發後趙某鈞主動報警,後經民警電話通知自動到派出所投案,如實供述自己的打人行為,構成自首;趙某鈞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自願認罪認罰;賠償態度積極,已自願預交10萬元賠償款;犯罪情節輕微;對趙某鈞可免予刑事處罰,原審判決量刑不當,應予改判。

  綜上,紹興市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上訴人趙某鈞犯故意傷害罪,免予刑事處罰。

  原標題:女子就醫時遭醫生猥褻,表哥怒打醫生被抓!法院判決你或許猜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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