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利好 新雙積分管理辦法發佈

6月22日,工信部發布了《關於修改〈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的決定》,並經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審議同意。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能源利好 新雙積分管理辦法發佈

此辦法也稱為雙積分管理辦法。2017年9月,工信部、財政部、商務部、海關總署、質檢總局聯合發佈《乘用車企業平均燃料消耗量與新能源汽車積分並行管理辦法》,並自2018年4月1日起開始實施。此次發佈的政策是該政策的修改版。

此次發佈的雙積分管理辦法對自主品牌是一個利好,因為在新能源汽車正積分排名前十的企業全部為自主品牌,這將推動自主品牌更加積極地投身到新能源汽車的研發當中。而在乘用車企新能源汽車負積分排名前十的企業幾乎均為大型合資企業,合資企業在華推出新能源車型的節奏較慢,且推出的純電動車型大多以“油改電”車型為主,此辦法也將促使他們加快在華的電動車佈局。

新能源汽車各方面的提升,也將對消費者產生積極影響,消費者會更願意購買新能源汽車,進而又推動新能源汽車企業的發展,形成良好的循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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