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支信用卡被判3年真相竟是這樣驚個呆!透支信用卡被判3年是真的嗎?透支信用卡被判3年你怎麼看?今年28歲的趙春華在一加油站工作,因患糖尿病及併發症失業。為了看病和生活,其透支了多家銀行的信用卡9萬餘元,且因失業無法償還。記者昨日獲悉,趙春華因犯信用卡詐騙罪被延慶法院判處有期徒刑3年半,不僅需退還欠款,還需繳納2萬元罰金。
透支信用卡被判3年 真相竟是這樣驚個呆
延慶檢察院指控趙春華犯了信用卡詐騙罪。據指控,自2011年3月31日至今,趙春華透支北京銀行等多家銀行信用卡,總額達91070.3元,經銀行數次催收至今未還。
延慶法院審理查明,趙春華2010年到延慶縣一加油站工作,後因糖尿病引發多種併發症,2012年停止工作。其間,為滿足自己治病和日常生活,趙春華陸續辦理了北京銀行等數家銀行的多張信用卡,其利用自己的工資以及各張信用卡之間的免息時間差,進行倒錢還款。
此後,因病重無法工作,趙春華沒有了收入來源。隨着治療費用的增加,趙春華開始透支信用卡,同時也不再還款。經過各銀行多次催收,趙春華仍然沒有還錢。延慶法院審理認定,趙春華共透支了8起共91070.3元。
根據趙春華供述及證人史某的證言,北京銀行、中國銀行、光大銀行等出具的客户交易明細及催收記錄,以及延慶縣醫院住院疾病診斷證明書及延慶縣公安局出具的相關證據,延慶法院審理後認為,趙春華惡意透支信用卡,且數額較大,其行為已構成信用卡詐騙罪。鑑於其犯罪後自動投案,如實供述罪行,可認定為自首,法院從輕處罰,以犯信用卡詐騙罪判處趙春華有期徒刑3年半,罰款2萬元,同時責令其向相關銀行退賠91070.3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