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檢察網嵊泗訊 “我是一名大四學生,今年7月份就能畢業了,但現在……”陳全(化名)説着説着懊悔地低下了頭。
“去年10月,我手頭緊急需用錢,無意間發現朋友圈有人在做‘網貸’,他叫王剛(化名),是我的小學同學,我覺得比較靠譜,就想找他貸點錢出來。但他説我的資信不行,向我推薦了另外一個業務,不上徵信、不用抵押,只要在辦公室玩三天手機,就能拿到2000元報酬。雖然我覺得不太可能,但我還是想試試看。”
於是,陳全趁着休假特意去了趟王剛那兒,並按他的要求,上交了新辦理的兩張銀行卡和手機卡。“當時我也擔心他用我的卡去做違法犯罪的事情,但他一再強調就是想用我的銀行卡走一下資金流水,絕對不會有事的。説來可笑,當時我信了。”
之後的三天,陳全一直住在王剛給他安排的房間裏,每天上午九點,都會有人叫他起牀“開工”。所謂開工,就是利用其支付寶轉賬時配合刷臉驗證,期間還不能離開房間。陳全的手機會不時收到短信,顯示大量資金通過自己的銀行卡,匯入其他賬户,“我想他們是在用我的銀行卡刷流水,應該不會有事,後來我的支付寶突然被封,我慌了……”陳全趕緊跑過去問王剛到底怎麼回事,而王剛則一直強調“沒事的,之前也發生過”,還讓他刷臉解封。
三天後,陳全準備返程回校,王剛將2000元如數地交給了陳全。此時的陳全雖然很開心,但是心中總是不踏實,直到警察找到他。
看着放在他面前兩張銀行卡流水明細,陳全傻眼了,“這這這,怎麼會有386萬元這麼多,這才三天啊?”
“這些就是這三天時間裏,全國各地發生的幾十起詐騙案中,被害人被騙走的錢!”
此時,陳全才知道王剛將他的卡給了犯罪分子,而犯罪分子用他的卡將詐騙所得的贓款快速轉移至其他賬户,徹底把錢洗白了。
近日,嵊泗縣人民檢察院以涉嫌掩飾、隱瞞犯罪所得罪對陳全提起公訴。
檢察官説案:上訴案例,轉入陳全銀行卡內的資金,大部分是犯罪分子冒充公安民警,告知被害人涉嫌違法犯罪,要求其在調查網站上輸入銀行卡賬號及密碼轉賬所得。因此,在遇到公安通過電話等途徑告知涉嫌違法犯罪時,不要輕信,請先到當地派出所查證並尋求幫助,切不可給犯罪分子可趁之機。
檢察官提醒:隨着微信等網絡社交平台的廣泛普及,各式各樣的犯罪從現實生活轉入了虛擬世界,敬請廣大市民提高自我辨識能力,在自身不觸碰法律底線的同時,也要避免成為不法分子違法犯罪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