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香港《星島日報》報道,9月的立法會選舉越來越近,泛民週六在全港設240多個票站,包括議員辦事處、街站甚至小吃車,供市民以電子或紙張方式投票進行初選。初選原定週六上午9時開始,但臨時延至中午才接受投票。負責統籌初選的港大法律學院副教授戴耀廷稱,由於警方搜查負責研發投票系統的“香港民意研究所”,導致準備工作延誤。戴耀廷聲稱所有個人資料將於初選結果公佈後立即銷燬。截至週日下午4時,泛民聲稱有超過41萬人參與電子投票。
(黃之鋒資料圖)
工聯會前立法會議員王國興批評稱,正式的選舉提名是在18日,泛民陣營提前一週進行選舉活動,相關做法對其他參與立法會選舉的候選人並不公平,完全違反選舉法例。民建聯立法會議員周浩鼎也提出質疑,疫情最近再次暴發,“限聚令”繼續生效,泛民“鋪天蓋地搞初選”,導致大量人羣聚集,可能增加傳播風險,可能違反“限聚令”。
香港《東方日報》毫不客氣地指出, “民主派初選漏洞百出”。週六一名市民分別在鳳德邨及慈樂邨的兩個票站投票,結果都顯示“成功投票”,而慈樂邨票站工作人員沒有核實投票人的住址證明和身份證數據,令人質疑存在重複投票及投票人身份的問題,削弱選舉結果的可信度。
愛國市民石房有
怒斥黃之鋒為漢奸走狗賣國賊
週日傍晚,黃之鋒一行人在九龍太古附近為反對派參選人拉票期間,著名的愛國市民石房有突然現身,指罵黃之鋒為漢奸,又指對方剛傾吞香港眾志組織的捐款,花了2000萬港幣購房,並要求黃之鋒交代捐款用途
另有分析指,戴耀廷等香港反對派搞所謂“初選”,恰逢香港發生第三波疫情,由於多例確診病例至今來源不明,人員的大量聚集極易造成疫情大暴發,是不顧港人安危的“投毒”行徑。香港特區政府衞生署衞生防護中心昨天介紹,截至當天下午4點,香港新增38例新冠肺炎確診病例。
香港市民要求警方拘捕黎智英黃之鋒
港警收了請願信
多案纏身的亂港頭目、“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接受外媒訪問時,聲稱自己可能因違反香港國安法入獄。他還進一步“賣慘”稱,無論發生什麼事也不離開香港。不少香港網民看到後都紛紛戳穿黎智英的話術“是你走不掉了”!值得一提的是,香港國安法第43條的實施細則生效後,明確規定限制受調查的人離開香港。
面對黎智英到處賣慘,有愛港團體到灣仔警察總部外請願,要求警方以香港國安法拘捕亂港頭目黎智英及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並促請律政司嚴正作出檢控。報道稱,當天愛港人士高舉寫有“拘捕黎智英,拘捕黃之鋒”的口號牌,並揮動國旗。
延伸閲讀:
無恥!黃之鋒公開記者資料,還煽動網友滋擾
香港大公網10日報道稱,前“港獨”組織“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在個人公開資料中播“獨”,被港媒記者追問求證時,不僅只字未提,反而將記者資料在網上公開,令記者收到大量滋擾。有法律界人士指出,黃之鋒有關行為已涉嫌犯法。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表示,會根據既定程序和法例作出跟進處理。
港媒發現,黃之鋒在知名資料查詢類網站上公開播“獨”。《大公報》記者就有關情況向黃之鋒質詢,黃之鋒做賊心虛,不僅沒有作出任何回應,反而將帶有記者姓名、工作單位及電話號碼的截圖在臉書上公開,並煽動網民來回答記者提問。隨後,記者手機收到大量滋擾短信,更有匿名電話多次騷擾。
港區全國人大代表、民建聯副主席陳勇批評,黃之鋒曾經不滿他人公開其個人資料,但如今卻公開記者資料,是明顯雙重標準及網上欺凌,無論從法律上、道德上都站不住腳,“這些人無論怎樣用民主自由包裝自己,終究會露出其魔鬼的本性”。
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表示,根據《簡易程序治罪條例》第20條,使用電報、電話、無線電報或無線電話傳送任何極為令人厭惡的信息,或任何不雅、淫穢或威脅性質的信息,可處罰款1000港元及監禁兩個月。而根據《刑事訴訟程序條例》第89條,任何人協助、教唆、慫使或促致另一人犯任何罪行,即屬就同一罪行有罪。他指出,黃之鋒將記者信息放在網上,並留下鏈接,叫網民直接聯繫記者作答,已涉嫌煽動他人對記者作出滋擾。
香港個人資料私隱專員公署回應此次事件時表示,根據《私隱條例》中有關使用個人資料的保障資料第三原則,除非資料使用者(不論個人或機構)取得有關資料當事人自願給予的訂明同意或有關資料的使用獲《私隱條例》第八部所豁免,否則個人資料不得用於“新目的”,即原先收集資料時擬使用或相關的目的以外的目的。私隱公署視這查詢為投訴,並根據既定程序和法例作出跟進處理。
“香港眾志”真“解散”了?港媒:成員活動仍受黃之鋒等頭目指揮
據香港《文匯報》報道,積極勾結外國反華勢力的“港獨”組織“香港眾志”早前宣佈解散,其核心人物羅冠聰、鄭家朗等人也逃往外國。但據知情者透露,“眾志”這個組織只是在名義上解散,其成員的活動依然受黃之鋒等頭目指揮。
據報道,“香港眾志”總部在《港區國安法》開始實施後已基本停止運作,但本週一連數日,多名疑似其成員的年輕人陸續到佳力工業大廈的總部搬走物資。不過,可能為了掩人耳目,該組織的頭目們均未出現在前來搬運的人羣中。
知情者透露,“香港眾志”這個組織只是在名義上解散,其成員的活動依然受黃之鋒等頭目指揮,而搬走的物資,除了一些具政治敏感的宣傳品暫存於迷你倉外,其他的則零散地擺放於與“香港眾志”關係密切的幾個區議員辦事處內,表面上解散,其實就好似這些傢俱一樣,系“化整為零”,等時機一到就東山再起。
據報道,“香港眾志”自6月30日宣佈解散後一直都未有大動作,其位於新蒲崗大有街佳力工業大廈一樓的辦公室更是終日烏燈黑火,沒有人進出,似乎刻意想避開《港區國安法》的風頭。直至本月5日(上週日)晚,該辦公室內有人亮燈,直到次日午夜零時許,有四名形跡詭秘的男女小心翼翼離開大廈,眾人步出大廈後仍四處張望顯得非常警覺,然後就急腳走人,似乎十分害怕被人發現。
本月6日(週一),多名年輕人正從大廈內搬出大量白板、桌子、椅子等辦公室物資,送到一架正在等候的大貨車上。這些物資與“香港眾志”總部擁有的物品相同,包括黃之鋒剛買入不久的電競椅及其他街站物資。除了辦公室的物資外,搬走的還有一些旗杆和宣傳品。在整個搬運過程中,記者並未發現黃之鋒、周庭、林朗彥等核心頭目出現,而是由甚少曝光的普通成員及義工前來秘密“搬竇”。
據知情人士透露,“香港眾志”雖然在《港區國安法》實施後宣佈“解散”,但組織內的前核心成員仍然照常維持組織運作,譬如,前秘書長黃之鋒在宣佈退出組織後仍然繼續積極與觀塘區議員梁凱晴和南區區議員袁嘉蔚擺街站籌備選舉,而前常委廖威廉仍舊協助參選新界東的何桂藍擺街站。“香港眾志”前成員先將物資搬到迷你倉或一些區議員辦事處暫存,等選舉過後再宣佈下一步計劃,很可能隨時又成立一個新組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