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生父不肯給女兒每月600元的撫養費,法警拿出手銬後他趕緊拿現金

由 哈愛朵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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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不要拘留我,我馬上給撫養費……”,在常德市安鄉法院執行法官准備上手銬將被執行人劉某予以司法拘留時,劉某趕緊讓家人拿錢給付撫養費。

這是一起婚姻家庭、繼承糾紛案,根據法院的生效判決,劉某應當每月給付撫養費600元。判決生效後,劉某分文未給,還刻意隱藏自己的行蹤。

8月10日,執行局法官根據申請人提供的線索,到劉某家中找到了他。法官對劉某曉之以理、動之以情的勸説,其前妻現帶着女兒生活確實不易,於情於理於法也應該按時支付女兒的撫養費,但劉某完全無動於衷。執行法官見其拒不履行,再次鄭重告知,如再不履行支付女兒撫養費的義務將會被拘留十五日。法警隨即拿出手銬,劉某見法官要動真格的了,趕緊鬆口,要家人進屋拿現金,將5800元現金交給執行法官要其幫忙轉交,承諾餘款在今年12月31日前給付到位,並表示以後會交給執行按時支付女兒撫養費。

瀟湘晨報記者周凌如 通訊員顧關 徐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