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男子墜樓砸死司機 墜樓原因實在讓人不解

由 納喇曉枝 發佈於 綜合

  男子墜樓砸死司機墜樓原因實在讓人不解!男子墜樓砸死司機,網友:司機招誰惹誰了?男子墜樓砸死司機,網友:司機招誰惹誰了?9月19日,一男子從鄭州非常國際小區樓上墜落後,將樓下一輛麪包車內的人砸暈,被砸男子經搶救無效死亡。9月20日,大河報以《男子高樓墜下,砸死車內司機》為題對此事進行了報道。昨天,被砸死男子的家屬稱,事情已過去兩天,仍不清楚墜樓者的身份信息,警方也未向其通報墜樓者的墜樓原因。截至昨晚7點,鄭州警方仍未對外通報該事件的調查結果。

男子墜樓砸死司機 墜樓原因實在讓人不解

  昨天,被砸死司機的多名家屬聚集在非常國際小區的樓下,等待物業公司和警方的説法。

  據瞭解,被砸死司機姓孫,今年42歲。死者妻子説,丈夫去世時正準備裝卸腳手架,事發時她不在現場,是丈夫的工友通知她丈夫出事了。她和丈夫在鄭州打工已有好幾年了,丈夫原來在鄭州開三輪車拉人掙點錢,後來開車幫人拉貨餬口。夫妻二人在濮陽農村老家有三個孩子,最小的只有6歲,最大的17歲,“一家人都靠我丈夫掙錢養活,現在三個孩子上學都需要錢,真不知道以後的日子該咋過。”

  事發後,三個孩子趕到鄭州,一直陪伴着媽媽,一家人均面容憔悴。“到現在也沒有任何人出面給我們個説法。”被砸死司機的弟弟説,他們有人守在河南省職工醫院,但是墜樓男子的身份信息仍不清楚,警方也未透露相關信息,只是一直讓他們等,而墜樓男子的家屬一直未露面,事發小區的物業公司負責人也不露面。

  現場的圍觀者介紹,有好心的路人看這一家人實在可憐,給他們買了水和吃的東西。

  昨天下午,記者前往非常國際小區的物業辦公地採訪,一名工作人員稱,經理不在,他們什麼情況都不知道。面對記者的其他問題,該公司多名工作人員均保持沉默。

  墜樓者從小區樓上墜落後砸死人,小區物業公司是否應該承擔責任呢?

  昨天,記者諮詢了多位律師,其中多數律師認為如果墜樓者是自殺跳樓,物業公司是無需承擔責任的。但是,也有律師認為,應該根據事發時的具體情況判斷小區物業的法律責任問題。

  河南千益律師事務所律師毛培鋒分析,如果墜樓者是小區物業公司的工作人員且是在工作時意外墜樓的話,物業公司就應該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了。

  記者發現,國內其他城市也曾有過類似事故的判決案例,但是判決結果差異較大。比如2004年4月,北京72歲的李老太回家時,被從25樓跳下來的魏某砸中,二人均當場死亡。隨後,李老太的家屬將該大樓的物業公司及房管局告上法庭。但最後法院認定物業公司和房管局沒有過錯責任。

  與之不同的是,2013年6月,趙某在陝西漢中某小區一棟樓下經過時被一個墜樓男子砸倒,墜樓男子身亡,被砸的趙某落下了八級傷殘。法院認定跳樓者自殺砸傷趙某,是直接侵權人,但因其已死亡,其侵權行為應由其繼承人賠償。而該小區物業公司雖非直接侵權人,但對跳樓者(非該小區住户)進入小區未盡到適當的審查責任,之後在可能發生危險時,亦未對小區住户進行適當提醒,對損害後果的發生具有一定過錯,應就其過錯承擔相應責任。最後,法院判決跳樓者家屬及物業公司一起承擔15萬元的賠償責任,其中,跳樓者家屬承擔80%,物業公司承擔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