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弘揚愛國精神 增強國家意識

由 万俟傲白 發佈於 綜合

人民網-人民日報

香港國安法的頒佈實施是香港從亂到治的轉機,專家學者接受記者採訪時表示,有效實施好香港國安法,有效維護憲制和法治秩序,是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國人民的共同利益和責任所在。要結合香港國安法的頒佈實施,深入開展憲製法治教育、國家安全教育、歷史文化教育,弘揚愛國精神,增強國家意識,為法律有效實施創造良好的社會條件和廣泛的民意基礎,更好地發揮香港國安法維護國家主權、安全與發展利益的作用。

“學習好、宣傳好、貫徹好、實施好香港國安法,是一項艱鉅任務,也是重要機遇。”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教授莫於川認為,“徒法不足以自行”,法律的生命力和權威性體現於正確有效實施,而這需要全民高度共識的法律實施環境。要形成學習、尊重、遵守香港國安法的良好氛圍,尤其需要加強對青少年的教育,引導他們確立正確的國家認同和法治觀念。莫於川結合近20年來的觀察分析説,香港此前由於愛國主義、國家認知和法治觀念教育長期滯後或難以推行,非法、反智、“港獨”的洗腦教育卻“喬裝”介入、強勢灌輸,危害甚烈,以至於許多青少年對於中國歷史、中國憲法、香港歷史、香港基本法和“一國兩制”方針等內容知之甚少、誤解甚多,這也是近年來香港社會出現諸多亂象的根源之一。

北京航空航天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全國港澳研究會理事田飛龍認為,香港國安法在香港迴歸23週年之際落地,這是一部精密鏈接“一國”與“兩制”、頂住外部勢力干預而堅定推進的法律,為香港築牢了維護國家安全的制度屏障。但香港的教育改革、社會文化土壤的改良等仍是一個長期工程。田飛龍分析説,可喜的是,香港社會越來越意識到在國民教育等方面所欠下的賬,所以對於香港教育領域的一些亂象,香港特區政府已經開始着手製訂系列改革計劃。藉助香港國安法的實施,可以進行配套性的國家安全法治教育。

南開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台港澳法研究中心執行主任李曉兵認為,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香港可借鑑澳門經驗。澳門特別行政區經過積極的努力和富有成效的探索,完成了澳門基本法第23條所規定的有關維護國家安全的憲制責任,不僅完成了維護國家安全的本地立法,還成立了統籌和協調執行維護國家安全事務的機構——澳門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在維護國家安全這一重大問題上走出了澳門自己的道路。

李曉兵分析説,澳門特別行政區的“一國兩制”實踐過程中有一個非常突出而明顯的特質,那就是始終堅持了愛國愛澳的傳統和基本要求。澳門特別行政區不僅堅持以愛國者為主體的“澳人治澳”,而且將愛國愛澳的傳統和價值落實到特區治理的各個環節。迴歸之初,澳門特別行政區就制定了《國旗、國徽及國歌的使用及保護》;2018年,澳門實現大中小學升掛國旗全覆蓋;全國人大常委會通過在《澳門特別行政區基本法》附件三中增加全國性法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歌法》的決定之後,澳門特別行政區在2019年1月對原有法律作了修改,讓國旗、國徽和國歌作為國家象徵更加深入人心。總體來看,過去20多年,澳門特別行政區已經形成了以愛國愛澳為核心價值的“一國兩制”實踐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