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榆林,一社會福利院護工因不滿痴呆老人將凳子扔在了院外,連續掌摑老人二十多次。福利院副院長回應稱,打人情況多次發生,但都沒得到處理,該護工平時脾氣不太好,福利院領導都管不了。目前,警方已介入調查。
網友:這也太過分了吧
近日,長春市寬城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了程某虐待被看護人一案,並當庭宣判。該案是2015年頒佈的《刑法修正案九》新增虐待被看護人罪以來,長春地區首起案例。
被害人袁某是位年過七旬的老人,患有腦血栓後遺症,長期卧牀,生活不能自理。2019年2月,其女兒通過家政服務公司的介紹,僱傭了被告人程某,由程某全天24小時看護袁某的飲食起居。同年12月,程某在看護期間,多次以手打、腳踢等方式虐待袁某,致袁某體表多處瘀傷。經鑑定,袁某身體損傷程度構成輕微傷。
本案在審理過程中,被害人家屬提起了刑事附帶民事訴訟,要求賠付醫療費及返還支付的工資。主審法官多角度、全方位分析案情,兼顧“國法、天理、人情”,在着重關注虐待行為給被害人及家屬造成的身心傷害的同時也充分考慮被告人行為的嚴重性和自身的境遇。通過釋法説理和法制教育,程某認識到了自己的錯誤並向袁某及其家人道歉,最終取得了袁某和家人的諒解,雙方達成和解,原告撤回了附帶民事部分。
庭審現場,被告人程某自願認罪認罰,並真誠表示悔過,法官當庭宣判,以虐待被看護人罪判處程某有期徒刑一年,緩刑二年,禁止從事看護工作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