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女士:“5月3日的時候,我開車去福建的路上被追尾了,由於車距太近,被追後又撞上了前面的車,我的車受損挺嚴重的。我在報了保險以後就通知了4S店,4S店的工作人員就把車子拉到店裏去了。5月4日,4S店派人把車內的物品都送到我家裏了,我原本還挺滿意他們的服務,誰知兩天後就接到他們的電話,説我的車已經燒成灰了!”
車輛被燒燬後,4S店曾派人慰問過林女士,但對於車輛的損失卻一直沒有拿出解決方案。這輛車是怎麼被燒燬的呢?據當地媒體報道,4S員的工作人員查看過起火時的監控,發現起火併非人為,火苗是從寶馬的後備箱串出來的,可能是車輛在受到撞擊以後,電池出現了漏液的情況。4S店最開始的時候説是車輛自燃,但在林女士提出質疑後,現在已經將車輛送檢,以便確定真正的起火原因。
為什麼4S店一開始要説車輛是自燃呢?很簡單!因為車輛自燃跟4S店無關,4S店可以不負責任或者承擔極少的責任,買過車險的朋友都知道,如果不買自燃險,車輛自燃是不賠的。如果林女士的車確實是自燃,那這個損失就要她自己承擔。但起火之前,林女士的車已經被拉到了4S店,4S店就有保管的職責,如果是因為電池破損漏液造成自燃,4S店就難辭其咎。
或許有人會説,4S店只是把車停在店裏,又沒人為損壞車輛,車輛在那裏是原封不動的。但大家別忘了,4S店拖車回去就是維修的,被撞擊過的車輛都有安全隱患,工作人員沒有盡到檢查隱患的責任。當然了,如果鑑定結果顯示自燃跟撞擊沒關係,那麼4S店可以不負責任,前提是車輛已經過了保修期,如果沒過保修期的話,車輛即使沒買自燃險,4S店也要賠。
在此提醒一下大家,車齡超過5年的最好買個自燃險,3年以內的不要買,保修期內自燃由廠家負責賠償。還有加裝、改裝線路也要注意,不要超過車輛允許的負荷,要不然買了自燃險也不頂用,保險公司會以非法改裝為由拒絕賠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