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在江湖走 免不了會喝酒
喝酒不開車 就騎電動車~
酒後沒有車 共享電動來“救”我
省了代駕費 我要自己騎回家
誰知如此行駛竟是違法!
大家都知道喝酒不能開車,所以不少人騎電動車赴酒局覺得酒後騎電動車應該沒事吧,真的是這樣嗎?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七十二條(2)在道路上駕駛自行車、三輪車、電動自行車、殘疾人機動輪椅車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駕駛自行車、三輪車必須年滿12週歲;
(二)駕駛電動自行車和殘疾人機動輪椅車必須年滿16週歲;
(三)不得醉酒駕駛;
......
“今天我開電動車來的,可以放心喝酒了”,抱有此想法的人不在少數,電動車屬非機動車的想法在一些人心裏根深蒂固。但電動車也是車,上路行駛時,如果電動車駕駛員因為醉酒意識不清楚,那麼危險程度一點都不亞於酒後駕駛的機動車。全國各地對於酒後騎電動車的處罰案例不在少數呢
山東濟南
廣東佛山
廣東清遠
交警提示,電動車分為電動自行車、電動摩托車及電動汽車,按照電動車國家標準,如果飲酒後駕駛電動摩托車和電動汽車同樣屬於酒後駕駛,要按照飲(醉)酒駕駛機動車違法行為來處罰,希望廣大駕駛員不要抱有僥倖心理,安全文明出行。
所以,如果真要喝酒
就別想着酒後開車/騎車了
打車、叫代駕也非常方便
畢竟安全最重要!
來源:大眾網、網絡綜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