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建電子“證明”庫 “清單”之外無證明

本報訊 (高琳 記者 梁可心)日前,哈爾濱新區平房片區結合“最多跑一次”及“辦事不求人”改革實際,出台了《創建“無證明辦事城區”實施方案》,通過“減事項、減材料、減時間、減環節”,提升政府服務效能,更快更好地方便企業和羣眾辦事、創業。按《方案》要求,新區平房片區將於2021年2月底前,全面建成“無證明辦事城區”。

《方案》規定,平房片區將按照國家、省市“減證便民”工作總體要求,全面梳理羣眾和企業辦事的證明材料,形成辦事證明目錄清單,實現清單之外無證明。要求到2020年9月底前,實現辦事羣眾和企業行政審批所需的證明材料50%以上通過網絡共享獲取,其餘通過證照、書面承諾等方式替代,無需申請人提供;2021年2月底前,全面推行電子證照、電子承諾、電子歸檔等,由政府部門出具的證明材料基本實現通過網絡共享獲取,全面建成“無證明辦事城區”。

目前,新區平房片區各審批服務職能部門正全面清理羣眾和企業到政府辦事涉及的證明材料,凡沒有法律法規依據、開具單位無法調查核實的證明一律直接取消;能通過個人現有證照來證明、能被其他材料涵蓋或替代、能採取申請人書面承諾方式解決的證明一律採用簡便方式替代;能通過網絡核驗的一律通過審批共享平台核驗,形成《平房區政府各部門需要辦事羣眾(企業)提供的證明清單》向社會公佈,清單要逐項列明設定依據、索要單位、開具單位、辦理指南、取消替代方式等,嚴格實行清單式管理,清單之外,政府部門不得索要證明。

同時,新區平房片區各審批部門將圍繞保留的證明材料,建立電子證明共享機制,根據證明材料清單,搭建電子證照證明庫,通過數據共享實現證明材料共享,利用電子證明取代紙質證明;同時落實“清單之外無證明”,制定保留的證明替代機制;根據“無證明辦事”的要求,重新規範相關審批事項的辦事規程和辦事指南,及時對外公佈,接受辦事羣眾監督;進一步規範電子化歸檔,在事項辦結後連同辦理結果實時歸檔,固化形成電子檔案,推進檔案數據開放利用,將電子檔案作為電子證照證明庫的有效補充證明。

來源:哈爾濱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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