騷擾電話屢禁不止、垃圾信息 " 狂轟濫炸 "、電信資費異常猛增 …… 治理這些亂象,我省將有法可依。6 月 3 日,河南省第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八次會議表決通過《河南省電信條例》。該條例自 2021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
基站和天線 " 造型 " 要與周邊景觀搭配
《條例》明確,對於應當配套建設電信基礎設施的建設項目,其用地範圍內的電信管道及建築物內的電信管線、配線設施、設備間等配套電信設施,應當與建設項目同時設計、同時報批、同時施工、同時驗收。
基站和天線的 " 造型 " 也要與周邊景觀渾然一體。《條例》提到,電信基礎設施建設應當與當地城鄉建設風貌相協調,新建基站和天線應當小型化、美觀化。在自然保護區、風景名勝區、森林公園、文物保護區和歷史文化名城等區域新建、改建、擴建電信基礎設施的,應當採用景觀化或者隱蔽化建設方式。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在遲延交納電信費用的電信用户補足電信費用、違約金後及時恢復暫停的電信服務,最遲不得超過 24 小時。
加大垃圾信息和騷擾電話治理力度
關於用户權益保護,《條例》也作了明確規定。電信用户享有對電信業務經營者的自由選擇權,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按照有關規定為用户提供攜號轉網服務。
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規範用户消費提醒方式,採用相對固定的渠道和統一格式,控制合理的提醒時間和頻次,不得夾帶或者變相夾帶廣告 ; 用户明確表示不需要消費提醒服務的,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停止向其發送。任何單位和個人未經電信用户同意,不得向其發送商業性信息。
《條例》還明確,電信業務經營者應當加強技術手段建設,提升識別和攔截能力,加大對商業性信息、垃圾信息和騷擾電話的治理力度 ; 應當規範主叫號碼真實傳送,採取必要的技術和管理措施防範、打擊利用電信網絡實施的詐騙行為。同時,還應當規範電信線路出租行為,不得擅自轉接國際來話或者為非法網絡電話、改號電話提供接入服務。
違規提供電信資源最高罰 10 萬元
電信業務經營者向未依法獲得電信業務許可或者辦理備案的單位和個人提供用於經營電信業務的電信資源、公共網絡基礎設施,或者提供公共數據傳送、接入服務的,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處 2 萬元以上 10 萬元以下罰款。
按照《條例》,民用建築開發者、所有者應當向電信業務經營者提供平等接入條件,不得與電信業務經營者簽訂具有排他性條款的協議。如有違反,由省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 ; 拒不改正的,對民用建築開發者或者所有者、電信業務經營者分別處 20 萬元以上 100 萬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