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2日,樂東黎族自治縣公安局發佈關於檢舉揭發劉志陽涉黑涉惡犯罪團伙違法犯罪線索的通告。
2020年6月11日,在省公安廳的直接指揮下,樂東黎族自治縣公安局對劉志陽為首的涉黑涉惡犯罪團伙成員實施集中收網行動。目前已先後抓獲劉志陽、張育其、劉明強、劉清湖、容文程、張科等14名犯罪嫌疑人,繳獲火藥槍4支(其中一支已拆解),山鈎刀5把及火藥引、鐵砂一批。經查,該團伙長期在樂東黎族自治縣千家地區通過有組織地多次實施故意傷害致死、搶劫、尋釁滋事、敲詐勒索、非法採砂等違法犯罪活動,爭搶地盤,橫行鄉里,牟取非法利益,對當地經濟、社會、生產活動秩序造成嚴重破壞。
為了進一步深挖犯罪,徹底摧毀該犯罪團伙,現號召廣大羣眾和社會各界打消顧慮、劃清界限,積極同違法犯罪作鬥爭,檢舉揭發以劉志陽為首的犯罪團伙違法犯罪及“保護傘”線索,經查實線索有效並經司法程序認定的,將按照相關規定給予獎勵並對線索舉報者個人信息嚴格保密;凡對舉報人進行打擊報復的,將依法從嚴、從重懲處;對於包庇、窩藏團伙成員,為其逃避打擊提供便利條件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同時,公安機關正告劉志陽犯罪團伙涉案成員認清形勢,放棄僥倖心理,主動到公安機關投案自首,如實供述違法犯罪事實,爭取寬大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