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7日,貴州安順市一輛公交車墜湖,造成21人死亡、15人受傷。安順公安對事故調查結果為司機張某鋼系對拆遷不滿,喝酒後蓄意駕車衝進湖中,已在事故中死亡。此外,網傳張某鋼女兒因高考失利投湖自殺為謠言,公安機關已立案調查。
張某4年前離異後一直獨自生活,經常感嘆自己生活不幸福。最近,張某一套40平米的房子拆遷,拆遷結果令張某不滿。心生怨念的張某在事發當日提前把白酒裝入飲料瓶,在工作時偷偷喝下,把一輛載滿乘客的公交車開進水裏,造成了21名乘客的死亡,也造成了21個家庭的破碎,其中還有一名當天準備參加高考的高三學子,令人惋惜。
這不禁讓人想起兩年前的另一起公交車墜江事件。
2018年10月28日,重慶市萬州區一輛公交車在萬州區長江二橋與一輛小轎車相撞,隨後墜入江中,造成15人死亡。車輛打撈出來之後,公安機關成功恢復SD卡數據,提取了事發前車輛內部監控視頻。根據視頻和前站下車的乘客證實,一名女子因為坐過站與司機發生爭執鬥毆,導致公交車失控墜入江中。
雖然兩起事故發生的性質不同,一個是司機主觀報復社會,一個是被乘客毆打所致,但歸根結底都是車上的人因為情緒問題釀成的悲劇。
大巴車是公共交通工具,搭載着數十人的生命安全,現在卻彷彿變得越來越危險,這不僅讓我們產生了思考,發生意外的時候如何逃生,或者如何避免意外發生?
思考一:公交車墜河後,乘客如何逃生?會游泳的生存幾率會更大嗎?
這年頭,坐個公交車竟然有落水的危險,那麼問題來了:當我遇到汽車落水的意外情況,我還有機會逃生嗎?如果我會游泳,是不是生存下來的幾率更大呢?
那要看車子是如何落水的了。
2018年重慶的事故,無一人生還,這次貴州的事故,卻有15個人活下來了。這是為什麼?
原來2018的時候,重慶公交是從橋上直接下落到水中,高度達45米,相當15層樓高度,空中還有可能翻轉。等到車身落水時是撞擊水面的,車子裏的人受到劇烈衝擊,十有八九會直接是失去意識。在這種高度下車子的勢能極大,車身變形車窗破裂,江水迅速湧入,加速公交車墜落江底。
如果是遇到這種意外,生還的幾率是比較低的。
前幾天的貴州落水公交車不是直接從橋面下墜到水面的,橋欄下面是有一個斜坡,公交車等於是開進水裏而不是摔進水裏的。車裏乘客受到的衝擊較小,僅來自公交車的加速和與護欄的相撞,大部分乘客不會瞬間失去意識或者意識短暫模糊後可以迅速恢復。
如果是遇到這種意外,有用就能派上用場了。
但是我們永遠沒辦法預判到底會遇到什麼意外,所以考慮怎麼樣自救,不如考慮如何預防再發生類似的情況。
思考二:為什麼公交車沒有跟車員/安全員?
也許很多人都有和我一樣的疑惑,不管是駕駛員自身原因,還是乘客導致,都是因為負責公交車安全的人,只有駕駛人自己一人,在發生意外情況時候無法單獨處理。
那為什麼公交車沒有跟車員/安全員呢?
當局者迷,旁觀者清,有時候駕駛員和乘客發生爭吵,可能會陷入負面情緒中,而忽略行駛安全。
如果能有多一個人,就可以及時發現駕駛員的異常,或者在駕駛員遭受乘客威脅的時候保護行駛安全。
但是為什麼只是極少部分的公交車有跟車員呢?
其實最主要的原因應該還是成本太大。
以前豬肉五塊錢一斤的時候,公交車也是一塊兩塊的票價,現在豬肉都四五十塊一斤了,公交車票價還是兩塊。
別看公交車有些路線每一輛都是滿載,其實公交車如果按正常運營來計算,都是虧本的,需要補貼才能生存下去,更別提還有一些基本沒人搭乘的路線班車。
所以如果給每一輛公交車都配備跟車員,財政壓力是非常大的,要想實施起來不是一朝一夕,一紙文件就可以的。
比起加配人員,公交車公司更應該加強駕駛員的業務素養,注重駕駛員的心理建設。
一些駕駛員仗着自己開大車,在馬路上橫行霸道。我之前在廣州有一次坐公交車,那個司機就因為加塞的問題和路上別的小車司機鬥氣,踩了油門和小車司機並排行駛,還把前車門打開和小車司機對罵,這就是赤裸裸地危險駕駛,置滿車乘客安危於不顧啊。
乘坐公交車的人那麼多,我們沒有辦法保證別人都做到胸襟廣闊,所以公交車駕駛員的心理素質尤為重要,必須能夠妥善處理和個別無理乘客的矛盾。
希望在這事件發生之後,能引起各公交車公司的重視,在駕駛員的上崗培訓和定期心理核查上多下功夫。
我們作為乘客,也應該把安全牢記在心中,別因為一些無關痛癢的事情就和駕駛員發生無謂的爭執,影響行車安全。
忍一時風平浪靜,退一步海闊天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