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網地產訊 7月10日,粵泰股份發佈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樹坪先生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行政處罰決定書》。證監會決定對楊樹坪先生信息披露違法違規行為責令改正,給予警告,並處以一百萬元罰款。
當事人應自收到本處罰決定書起15日內,將罰款匯交中國證監會指定銀行賬户,並將注有當事人名稱的付款憑證複印件送中國證監會稽查局備案。當事人如果對處罰決定不服,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0日內向中國證監會申請行政複議,也可在收到處罰決定書之日起6個月內直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複議和訴訟期間,上述決定不停止執行。
公告顯示,2019年8月21日,公司獲知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樹坪先生因涉嫌信息披露違法違規收到中國證券監督管理委員會的《調查通知書》。
2020年6月8日,公司收到公司實際控制人楊樹坪先生的通知,楊樹坪先生於2020年6月8日收到中國證監會《行政處罰事先告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