擬取消住房公積金 原因是這樣驚呆小夥伴
今年“兩會”,全國政協委員、財政部內部控制委員會委員張連起提交了《關於堅定走好去產能、降成本這盤棋的提案》。他在提案中建議簡併“五險一金”,降低税費比率,取消住房公積金,進一步減税降費,為企業降成本。
擬取消住房公積金 原因是這樣驚呆小夥伴
現在找工作找的是什麼,答曰,“五險一金”。可是,如果説有政協委員建議把“一金”去掉,就很容易給人一種福利減少、待遇降低的錯覺。可事實並非如此。
眼下的住房公積金制度,可謂問題多多。無論是有沒有住房公積金,廣大國人都對之怨聲載道。有住房公積金者,體會不到幸福,原因是繳的太多,影響了實際收入,到頭來還可能提不出來、無法使用;雖然説有些高收入行業拿住房公積金當成了避税“利器”,可提不出來或是提取公積金門檻過高的現實,也是困擾了許多人。至於沒有住房公積金者,多半是體制外的低收入羣體,缺少住房公積金就是明顯的福利缺陷,在購房時還享受不到公積金的貸款政策。
站在企業角度講,如果説不為職工繳公積金,則意味着違反《勞動合同法》、《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可如果為職業繳12%的住房公積金,則意味着企業將付出巨大的運營成本。企業因為被過多的繳費而被綁架,出現資金週轉不動、經營困難等現象,實屬正常。一言蔽之,住房公積金已經成為許多企業無法承受的負擔,大大壓制了企業的運轉活力。
住房公積金的本質屬性必須要搞清楚——廣大職工的私有財產。但是,既然是許多企業勒緊褲腰帶為職工繳出來的福利,那麼,政府部門又有什麼權力設置一個專門的部門去管理審批公積金呢?即便社會上需要有對公積金的管理和審批單位,市場化方式是不是應該更合理?讓銀行直接管理是否可行?此外,還需要正視的是,近些年以來,許多地方政府有挪用住房公積金去建公租房、廉租房的現象,而這應該是違法行為。
公積金制度,脱胎於房改之前“單位需要幫助職工解決住房問題”的舊式思維。這種思維,説到底,有着深深的計劃經濟痕跡,而缺少市場化的思維。出現各種問題,再所難免。在全面深化改革、讓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的當下,取消住房公積金制度,或者建立住房保障銀行,或者直接將分配福利的權利放還給企業經營者以獎金或工資的形式發放,也應該要達成共識了。
目前,住房公積金制度正面臨大修時機。2015年12月,國務院法制辦公室公佈《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修訂送審稿)》公開徵求意見,這是時隔13年該條例首次修改。條例修訂的一些主要內容,也確實瞄準了一些現實問題,比如,個別單位的避税問題、個體户和自由從業人員無法繳存問題、提取門檻過高程序過複雜問題……但是,這些也都是一些小修小補,也並沒有將公積金制度完全放還給市場的信號。這不免是一個遺憾。
近年來,廢止住房公積金制度、建立住房銀行的呼聲越來越高。一方面,減少對企業的義務要求可以降低企業壓力,激發市場活力;另一方面,市場化的銀行模式,也能便於職工的提取與使用,讓之還原到私產本質。同時,它是政府讓位於市場和簡政放權的體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