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俠客島:比特幣,被“斃”了

由 廉擁軍 發佈於 綜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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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據多家財經媒體報道,中國監管當局要求境內比特幣交易所制定無風險清退方案,9月底前關停。

  目前,國內三大比特幣交易平台中,“比特幣中國”和“微比特”兩家已經正式宣佈將關閉交易平台。一路高歌猛進的比特幣交易,在中國,終於被按下了暫停鍵。

  不過,冷靜下來思考,從2010年4月公開交易,到近兩年在中國投資圈興起,監管部門為什麼突然在這個時間節點上按下暫停鍵,我們又該如何認識這些新型金融概念呢?

  流行

  昨天,中國互聯網金融協會發布《關於防範比特幣等所謂“虛擬貨幣”風險的提示》,指出比特幣交易平台涉眾人數擴大、投機氛圍濃厚,是洗錢、販毒、走私、非法集資等違法犯罪活動的工具;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與此同時,是比特幣價格的高位下跌。據路透社的報道,自從“比特幣中國”宣佈本月底停止交易,比特幣價格就大幅下跌了11.3%,至3426.92美元。這也是比特幣連續7天下跌,成為其一年來持續最久的跌勢。

  追根溯源,比特幣是怎麼流行起來的?

  這還得説回2008年金融危機。危機之後,美國實行量化寬鬆(Quantitative Easing)的貨幣政策,不斷向市場投放大量的貨幣,以刺激經濟發展。這導致美元大幅貶值,緊接着全球主要央行也大放水,貨幣貶值進一步加劇。人們開始對政府壟斷貨幣發行權和貨幣信用,產生了很深的質疑。

  這個時候,比特幣的出場,就有點“自帶光環了”。作為世界上第一款虛擬貨幣,比特幣有幾大特點:匿名性、去中心化、不可篡改、不可追溯、跨境流動等。此外,開發者聲稱它總量有限(2100萬個)、產出趨緩。

  這些特點,無疑擊中了那些自由主義、無政府主義者的興奮點。他們認為,虛擬貨幣既能彌補法定貨幣的天然缺陷,還能躲避監管,進行“地下”和跨境資金交易,必須大力推廣。

  發展到這幾年,其聲勢更是勢如破竹。最高峯時,其價值相較於7年前,漲了500萬倍,參與者從專業小眾快速擴散到普通大眾,國內甚至出現了“炒股炒房不如炒幣”的論調。

  與此同時,一大批“虛擬貨幣”跟風輪漲。2017年以來,萊特幣價格上漲476%,瑞波幣價格上漲54倍,以太幣價格上漲13倍。

  如此受追捧,名字裏還帶個“幣”字,虛擬貨幣真能如那些自由主義者所願,與法定貨幣並肩嗎?

  本質

  拋開花哨的概念,我們可以對照法定貨幣的基本職能,去認識比特幣等虛擬貨幣。

  作為一般等價物,貨幣的基本職能是:價值尺度、流通手段、支付手段、價值貯藏、世界貨幣等。我們一條一條來看:

  首先,暴漲暴跌的虛擬貨幣,缺乏明確的價值基礎,難以發揮價值尺度和流通手段的職能,最終只能淪為投機的工具。

  再從貨幣信用上看,像中國、美國這些主權國家發行貨幣,依賴的是國家信用和黃金儲備等標準,而虛擬貨幣的“信用”基礎是數學算法。

  這意味着什麼?今天這個幣的算法嚴密,那這個幣的安全性可能就高一些,明天那個幣的算法存在漏洞,或者被黑客攻破,就很有可能導致投資者的資產受損。事實上,在幣圈,比特幣被盜是常事,因而其貯藏的功能也無法實現。

  此外,新算法層出不窮,新型虛擬貨幣也就層出不窮。那這些虛擬貨幣之間、虛擬貨幣和法定貨幣之間如何兑換?顯然,目前還無好的解決辦法。

  更嚴峻的問題在於,貨幣種類一多,交易成本就會上去。而虛擬貨幣的匿名性和不可追溯性,又將增加貨幣政策的監測難度。這樣一來,不受監管的虛擬貨幣,很容易變成跨境洗錢的工具。

  這樣一種貨幣,又如何能稱之為法定貨幣呢?

  事實上,早在2013年,中國央行就指明,比特幣為“網絡虛擬商品”,不是法定貨幣。

  近日,原中國央行副行長、現中國互金協會會長李東榮也指出:“虛擬貨幣不具有法償性、強制性等貨幣屬性。不能作為價值尺度和支付手段。”並且,他説,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比特幣及其平台被非法活動所利用。

  亂象

  既然不過是一個虛擬貨幣,為何央行又要如此重視、下狠手?

  原因很簡單,比特幣正日益成為各類違法犯罪活動的“幫兇”,潛藏社會風險。

  事實上,在充斥着各類嚴重違法犯罪活動的“暗網”(Dark Web)世界,比特幣正作為主要支付工具,大行其道。這些違法活動包括:走私、販毒、軍火、色情、暗殺等。

  典型案例如絲路網站(Silk Road),借道“暗網”,售賣毒品,完全依靠比特幣進行交易。美國聯邦調查局於2013年查禁了絲路網站,2014年再次查封其2.0版本,但類似網站仍層出不窮。

  在國內,公眾投資者面臨的,還不僅僅是違法犯罪和投機風險,更有交易平台帶來的風險。近期,互聯網金融協會就在風險提示中指出,各類所謂“幣”的交易平台,在我國並無合法設立的依據。

  在中國,98%的比特幣交易,是通過比特幣交易平台進行的。

  但這些交易平台風險重重。一種情況是攜款潛逃,例如2013年,國內比特幣交易平台GBL,以遭黑客攻擊為由突然跑路,用户損失2000多萬元。

  還有一種情況是網絡安全和風險防控不到位。2016年,香港比特幣交易平台Bitfinex約7200萬美元的比特幣遭竊,最終的損失卻要由用户平攤。

  此外,比特幣交易平台兼具信息中介和交易中介職能,為炒買炒賣活動提供了信息和交易便利,也是造成比特幣市場風險的重要原因。

  背離

  我們到底需要一種怎樣的貨幣,一種怎樣的貨幣環境?

  央行行長周小川關於數字貨幣的講話,值得思考。他説:“數字資產、區塊鏈等技術會產生不容易預測到的影響,在發展過程中出現的問題,需要進行規範。”

  可見,央行層面的研究,是法定貨幣的數字化,通過科技創新提高支付系統的效率和安全性。但社會和公眾卻利用虛擬貨幣和區塊鏈等,走向了融資和投機。

  比如,至今也沒幾個能説得清楚的區塊鏈技術,在用作虛擬貨幣底層技術時,存在的問題就不少。

  首先是網絡安全。島叔的一位從事區塊鏈研究的朋友曾經説,真正擁有比特幣的人基本不在網上存儲代幣,而是將它們存在硬盤裏。最先進的技術,卻用最原始的方式儲存,這事是不是有點諷刺?

  其次,比特幣的代碼是開源的,這也就意味着,技術人士可以修改代碼,產生源源不斷的虛擬貨幣,也就突破了比特幣“總量有限”屬性。

  這事兒的關鍵在哪兒呢?在於這些虛擬貨幣可以與法定貨幣兑換,例如比特幣可以兑換成日元,日元可以與世界上幾乎所有法定貨幣兑換。這種情況下,如果虛擬貨幣的數量任意增加,那麼整個國際貨幣體系就亂套了。

  此外,比特幣還很容易滋生套利行為。比如,拿人民幣換成比特幣,到日本再拿比特幣換成日元買房子,連中間匯兑都省去了。這不是給資本外逃提供了技術手段嘛。

  因此,9月4日,央行叫停代幣交易平台的兑換功能,特別是與法定貨幣的兑換功能,是非常精確的打擊手段。

  近幾年來,監管部門一直強調,要脱虛向實,保護好實體經濟。但無論是從技術上,還是發展方向上,比特幣等虛擬貨幣都與這一理念背道而馳。

  而最近這一輪監管的組合拳,既是對全國金融工作會議精神的貫徹落實,也是對投資者合法權益的保護,更是對金融風險早防範、早化解理念的貫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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