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可敵國的默多克和鄧文迪離婚,離婚申請書竟然只有一頁紙?
富可敵國的默多克和鄧文迪離婚,離婚申請書竟然只有一頁紙?
傳媒大亨默多克在2013年11月20日正式結束與鄧文迪的14年婚姻,恢復單身。自此,鄧文迪成為默多克的第三位前妻。鄧文迪所分得默多克不足1/100的資產,而默多克上一任妻子分手費17億美元。默多克現年89歲,根據美國《福布斯》雜誌報道,默多克家族財富大約134億美元。
14年婚姻:
1999年6月,默多克與第二任妻子離婚,分手費17億美元。
1999年6月,68歲的默多克與30歲的鄧文迪結婚。
2001年,通過試管嬰兒技術,鄧文迪為默多克產下一女。
2003年,默多克和鄧文迪的第二個女兒誕生。
2004年,兩人以1000萬人民幣買下北京故宮東側一處四合院。
2005年,兩人以4400萬美元購入紐約市一套豪宅,裝修花了5000萬。
2013年6月13日,默多克突然提出離婚訴訟。朋友稱鄧文迪毫不知情。
2013年11月20日,在各自聘請律師拉鋸數月後,兩人在法庭迅速結束一切,鄧文迪分得默多克不足1/100資產。
據報道,默多克的離婚申請文件僅有一頁紙。傳媒大亨默多克是新聞集團的主要股東,以股票市值計算,新聞集團已是世界上最大的跨國媒體集團,亦稱為"默多克的傳媒帝國"。控制着富可敵國的財富、龐大的家族企業和繁雜的管理事務,以國內經驗來看,其離婚需要處理的事務別説一頁紙,恐怕一本書也難以歸納,而默多克恰恰做到了,這和兩人結婚前的婚前協議有莫大關係。
兩人在結婚前就簽署了婚前協議,婚後又補充了兩份協議,分別對家族企業管理器\所有權和繼承權等等作出了規定,清晰地表明如果雙方離婚鄧文迪能分到的資產有多少,有哪些。而國內大部分高淨值人士的婚姻,出現破裂的時候都面臨無休止的你爭我奪。
老向給高淨值人士一個忠告:一份夫妻婚前協議,十分必要!
夫妻財產協議是一份婚姻財產的堅實保障,即使婚姻走到了盡頭,雙方至少有一個好聚好散的依據,避免了對簿公堂扯不清説不明的尷尬。夫妻生活當中,感情也許有對錯,但財產約定無所謂對錯,因為每個家庭都有自己的故事,每段婚姻也都有自己的特殊性,是否需要進行財產約定,既不用強求,也無需刻意迴避。婚姻既需要雙方的感情付出,也需要理性對待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