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華社北京5月28日電國務院港澳事務辦公室發言人28日就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關於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的決定》發表談話表示,全國人民代表大會通過有關決定,為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保障香港長期繁榮穩定,加固了制度基礎,使“一國兩制”的根基更加牢固,香港的前途更加光明。
發言人指出,香港迴歸祖國以來,“一國兩制”實踐取得舉世公認的成就。但香港內外的破壞性力量一直沒有停止對“一國兩制”的干擾和破壞。特別是去年的“修例風波”中,“港獨”言行肆無忌憚,激進暴力觸目驚心,恐怖主義犯罪日漸顯現,“一國兩制”原則底線受到嚴重挑戰,香港的法治和社會秩序受到嚴重衝擊,香港居民的權利、自由和香港的繁榮穩定受到嚴重威脅。香港的前景由此蒙上濃重的陰霾。值此嚴峻而緊要時刻,全國人大作出決定,授權全國人大常委會制定相關法律,切實防範、制止和懲治任何分裂國家、顛覆國家政權、組織實施恐怖活動等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這將有效堵塞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漏洞,“一國兩制”的制度根基由此更加牢固,香港的繁榮穩定由此更有保障。唯有“一國”之本得到堅守,“兩制”之利才能充分彰顯。
發言人指出,在國家層面進行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是中央政府基於香港局勢作出的慎重決策,針對的是嚴重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和活動以及外國和境外勢力干預香港特別行政區事務的活動,對於香港市民依法享有的各項權利和自由不構成任何影響。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對實施危害國家安全行為的極少數人而言是高懸利劍;對於香港廣大居民來説是制度保障。
發言人表示,此次全國人大及其常委會根據憲法和基本法的有關規定,行使國家立法權,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是堅守依法治國、依法治港原則的重要體現。中央政府嚴格按照憲法和基本法辦事的決心和誠意無可置疑。下一步,有關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的立法工作和執法行動,都將嚴格依法行事,嚴格遵守法定的職權,嚴格遵循法定的程序。香港維護國家安全立法完成後,香港特別行政區依法享有的高度自治權不會改變,獨立的司法權和終審權不會改變。香港將會以更安全、穩定、和諧的社會環境和良好的營商環境吸引外來投資者,繼續保持國際金融、貿易、航運中心的地位。
發言人指出,全國人大在審議有關決定的過程中,包括香港同胞在內的全中國人民表達了堅決的支持和熱烈的期待,傳遞出全中國人民反對外來干涉、維護國家安全的共同心聲:中國主權,不容挑戰;國家安全,必須堅守。建立健全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的法律制度和執行機制,勢在必行,事在必成。
香港是中國的香港,沒有人比中央政府更珍愛香港,沒有人比中央政府更關心香港的繁榮穩定和香港居民的根本福祉,沒有人比中央政府更有決心全面準確貫徹落實“一國兩制”方針和基本法。國務院港澳辦將依照全國人大的決定,全力配合全國人大常委會展開有關立法工作。我們同時希望香港特別行政區積極創造條件,儘早完成基本法第23條的有關立法工作,希望香港社會各界人士堅決維護憲法和基本法確立的憲制秩序,在行政長官和特別行政區政府的帶領下,進一步凝聚反分裂、反暴力、護法治、保穩定的正能量,集中精力嚴防疫情、發展經濟、改善民生,共建美好家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