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車內1.7萬元現金被偷,民警一眼鎖定嫌疑人

由 簡振武 發佈於 綜合

現代快報訊(通訊員 張玉成 劉小芳 記者 毛曉華)7月31日上午,泰州市公安局姜堰分局羅塘派出所接到市民薛女士報警,稱自己存放在車內1.7萬餘元現金被盜。民警調取車輛附近的公共視頻,在凌晨3點多的畫面中發現了作案人員丁某的身影。現代快報記者獲悉,巧的是,當時查看視頻的民警之前就抓過丁某,一眼認出後在當天上午10點就將其抓獲。

△丁某被抓

當天上午8點40分,羅塘派出所接到市民薛女士報警,稱自己存放在奔馳車內前排座位儲物箱中的1.7萬餘元現金不翼而飛。

接警後,民警仔細詢問薛女士相關細節,分析於7月30日夜間至7月31日凌晨被盜的可能性最大。隨後,民警迅速調取車輛停放位置周邊的公共視頻,果然在凌晨3點多的畫面中發現了作案人員的身影。

“這不是丁某嗎?之前就因為盜竊被抓過。”成功截取嫌疑人頭像後,偵查民警張曉亮一眼便認出該嫌疑人系盜竊前科人員丁某,社區民警也確認丁某平時遊手好閒,無穩定收入。

確定丁某作案嫌疑後,羅塘派出所迅速展開抓捕行動,於當天上午10點將丁某抓獲,經詢問,丁某承認盜竊車內財物的事實,此時,距薛女士報案才1個多小時。

據丁某交代,當天凌晨他到薛女士所在的小區轉悠,發現薛女士車門沒鎖,就趁機潛入車內竊得了現金,事後他將其中的16000元存進了銀行卡,還留了部分零用,被抓時已消費掉600元。

△薛女士送來錦旗和涼茶

7月31日下午2點,民警通知薛女士到派出所領取被盜現金,薛女士感到既高興又驚訝,並堅持向派出所贈送了一面“破案神速,一切為民”的錦旗和一箱涼茶表達謝意。

薛女士稱,放在車內被偷的一萬多元現金,本是準備用於支付裝修工人工資的,在民警的幫助下失而復得,由衷感謝公安機關。

目前,丁某因涉嫌盜竊犯罪已被警方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案件仍在進一步辦理之中。

警方提醒,市民要養成離開汽車鎖好車門、關閉車窗的習慣,避免在汽車內放置現金或貴重物品,防止給竊賊可乘之機。如果發現財物被盜,一定要第一時間報警,以便警方及時收集線索,儘早破案。

通訊員供圖

責任編輯:朱佳琪(EN042)

【來源:現代快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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