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行路上,保持安全時速、遵守限速要求是保證交通安全的重要準則,但是總有人會超速行駛……
2020年4月,一輛黃色貴A牌小型普通客車行經貴州省貴陽市清鎮百馬大道時代城門口時,將一輛二輪摩托車且未戴安全頭盔的陳某撞飛30多米遠,造成了一起嚴重的道路交通事故。
經貴陽交警清鎮大隊事故中隊民警調查,蔡某駕駛黃色貴A牌小型客車造成事故發生時的行駛速度約為123km/h,而事發路段限速為最高時速不能高於40千米每小時,存在嚴重超速及途經人行橫道未減速的違法行為,系造成該起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
而陳某未持有二輪摩托車駕駛證,屬無證駕駛,且未在機動車道行駛、未按規定佩戴安全頭盔,是造成此次交通事故的次要原因。
超速危害
超速違法行為易引發交通事故:
一是超速使車輛的安全可靠性降低,直接影響駕駛操作的穩定性,同時易造成車輛部件的損壞。
二是在高速條件下一旦車輛發生碰撞時,衝擊破壞力大,易導致惡性事故,在制動效果上,車速每增加一倍,制動距離約增加四倍。
三是超速行駛時,駕駛員精神緊張,心理和生理能量消耗大,容易疲勞,同時,速度太快,駕駛員會對相對運動的速度變化估計不足而造成措施過遲,影響操作的及時和準確性。
四是在彎路上行駛,由於離心力的作用,車輛所受的橫向力也加大,使車輛在超速行駛時穩定性降低,所以在急轉彎時極易出現車輛側滑翻車事故,並加重事故後果。
交警提示
超速行駛危害大,千千萬萬快不得。車輛在超速行駛時,視力降低、視野變窄、判斷能力變差,剎車距離和破壞性劇增,如遇緊急情況,駕駛人往往措手不及,容易造成碰撞、翻車等交通事故。特別是貨車等載重車輛,超速行駛更易引發道路交通事故。為了您和他人的安全,請勿超速行駛。請記住“減速慢行,讓出行更安全”!
來源:貴陽市公共交通管理局
編輯 胡亞妮/編審 鄧文盈/簽發 黃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