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6日消息,“五糧液申請七糧液商標被駁”登上微博熱搜。
據媒體報道,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認為,五糧液公司申請註冊的第9047717號“七糧液”商標(訴爭商標)與他人商標構成近似商標,原審法院及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訴爭商標不應予以核准註冊的結論正確。
五糧液公司的相關上訴主張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本院不予支持。因此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對此,五糧液公司對外表示稱“五糧液”商標為馳名商標,出於保護需要,“七糧液”商標註冊很有必要。
記者注意到,天眼查數據顯示,四川省宜賓五糧液集團有限公司先後多次申請“七糧液”商標。其中2017年10月,該公司申請了註冊號為27098460的“七糧液”商標,目前商標狀態顯示為“商標無效”;2018年8月,該公司又申請了註冊號為32802358的“七糧液”商標,目前該商標狀態顯示為“駁回複審中”;今年1月,該公司再次申請註冊號為43871401的“七糧液”商標,目前商標狀態顯示為“等待實質審查”。
此外,該公司還於2017年11月申請了名稱為“七曲七糧液”的商標,目前該商標狀態顯示為“商標已註冊”。
對此,網友調侃稱:“老乾媽不是註冊了老幹爹、老幹娘、老幹舅、老幹爺……一大堆嗎,這叫品牌保護,五糧液動手晚了”、“那為什麼可以註冊一到九個核桃?”、“我要申請三鍋頭”。業內律師認為,五糧液公司這一主張有其現實需求的合理性,但正如法院在判決中指出,不同的註冊商標有各自獨立的商標權,馳名商標也不例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