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駕車經漫水路未減速被罰不冤

□ 楊玉龍

近日,在河北滄州,一男子因駕車經漫水路未減速被罰。網友紛紛表示,結局極度舒適。當天,司機張某駕車經過積水路段時,非但不減速,還不斷超車,車輪碾壓起的水花目測超2米。最終,張某因違法變道、經漫水路未減速,被罰款150元、記3分。(8月16日央視新聞網)

駕車經漫水路未減速,首先就是失德的表現。要知道,這直接會給路上行人濺上一身水;即便沒有行人,水花超2米且違法變道,也會影響到對面車輛正常行駛,甚至埋下巨大道路交通安全隱患。退一步來看,經漫水路若有“暗坑”,未減速不僅會給車輛帶來損害,同樣會影響到駕駛安全。

從法律層面來看,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實施條例》第六十四條,機動車行經漫水路或者漫水橋時,應當停車察明水情,確認安全後,低速通過。可見,經漫水路未減速不僅是駕駛文明的缺失,更是一種違法行為。於此,駕駛人理應深知其危害性與違法性,別因為一時大意,給他人帶來不便,也給自己帶來傷害,甚至釀成慘劇。

從現實來看,駕車經漫水路未減速被罰者並非孤案。據報道,7月9日當天,在浙江麗水,幾名學生乘坐觀光車上學,在一積水路段,一輛汽車突然加速駛過,濺了學生們一身泥水,隨後,該車輛被交警部門鎖定,車主因未按規定低速通過漫水路等多項違規行為,被處400元罰款、扣3分的處罰。如此被罰,同樣不冤。

正如交警提醒廣大機動車駕駛人,要文明駕駛、安全出行,切莫以自己不當行為影響他人交通安全。誠如其言。遇到下雨天氣,不少路段容易積水,特別是一些坑窪不平的路面,汽車經過時,就是一片“水花四濺”,越是在這樣的情境下,越需要多些文明駕駛意識,換位思考一下,如果別人開車將自己濺一身水,會有啥感受?

從執法角度來看,也亟待加強對此類違法駕駛行為的處罰。誠如有的網友表示,罰的好!對沒素質的駕車者就應該這樣。所以,一方面行人對駕車經漫水路未減速的行為,完全可以舉報處理;另一方面交警可以加強相關知識的普及,提升廣大駕駛員的法律意識,同時也可有針對性地開展整治,以減少此類行為。

來源:春城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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