楠木軒

聯合國有個什麼規定 是中國製定的, 不能改變, 美國也無能為力!

由 寸建宇 發佈於 綜合

二戰結束前後,在當時世界上幾個大國的商量下,發起了成立聯合國的倡議,並且在二戰結束後,這一倡議得到了真正的落實,一個新的世界性機構聯合國就這樣誕生了。作為聯合國的發起國之一,我們自然是常任理事國之一,不過由於種種原因,我們直到1971年,才真正恢復了在聯合國的合法席位。

大家都知道,聯合國的首腦是秘書長,他掌控着聯合國上萬員工的工作節奏,擔負着維護世界和平和發展的重任。從聯合國建立之日起,秘書長的人選自然成為了一個大熱門,也是各個國家重點角逐的對象,當然這裏面有一個不成文的規定,秘書長的人選不能從五大常任理事國中產生,本身這五大常任理事國就擁有權威性的一票否決權,哪個常任理事國不同意,決議就執行不下去,所以為了平衡原則, 一般情況下,聯合國的秘書長都由中小國家的人士擔任。
到了1981年的時候,又到了聯合國秘書長新一屆選舉的時候了。這一屆的熱門人選,主要有兩個,一個叫做瓦爾海德姆,一個叫做薩利姆。
提起瓦爾海德姆,可能大家都有一定的印象,當年在周總理逝世的時候,正是這位熱心、正義秘書長的堅持,聯合國才為我們這位深受人民愛戴的好總理降半旗致哀。所以在中國人的心目中,對於他這個秘書長,非常有好感。

而另一位薩利姆,則是來自坦桑尼亞的人選。中國在非洲的好兄弟,坦桑尼亞是其中關係最鐵的一位。當年為了恢復我們在聯合國的席位,許多非洲小兄弟都出了力,尤其是當時坦桑尼亞的代表薩利姆,聽到中國獲勝的消息後,高興的從椅子上跳了起來,兩國之間的友情可見一斑。
現在這兩位熱門人選,都是中國人民的老朋友,選擇哪一位讓我們確實犯難了。不過經過分析之後,中國代表認為應該投薩利姆的贊成票。原因有二:其一是瓦爾海德姆已經連任兩屆聯合國的秘書長了,雖然當時對秘書長的任期沒有明確的規定,但連任兩屆已經時間不短了,理應將機會讓給其他人。
其二是瓦爾海德姆來自奧地利,屬於發達國家的人選,而薩利姆來自坦桑尼亞,是發展中國家的代表,所以中國認為,應當給發展中國家更多的機會,推選一位秘書長上去,可以為這些國家爭取更多的合法權益,由此決定支持薩利姆。

就這樣,接連三天,為了支持薩利姆,中國連續投了十六張反對票,這下不僅美國,所有國家都坐不住了,按照這樣下去,中國看架勢會一直動用否決票,秘書長也就別選了。後來中美坐在一起商量,各讓一步,兩位秘書長人選都退出選舉,重新商定人選。
果然這次新商定的人選,是來自發展中國家的佩雷斯。而且從此之後,聯合國秘書長的人選在各大洲之間輪換,並且任期不能超過兩屆,這一約定俗成的規矩,還是中國通過自己的行為爭取下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