魯網5月12日訊 近日,新三板公司翔宇藥業(832276)補發公告稱,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21日分別收到莒南縣環保局和莒南縣應急管理局下發的6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時間最長的一則處罰距今已經3年之久,但由於公司工作人員疏忽,公司未能及時披露處罰情況。
根據公告,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放污染物、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投產、超標排放污染物、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進行檢測 、存在安全隱患等一系列涉嫌違規的事項被相關部門處罰,總罰金達31萬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3月23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放污染物,被莒南縣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環查(扣)字[2017]5 號。依據《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的規定,對其涉水生產車間及工序予以查封(扣押)。
2017年4月6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放污染物及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投產,被莒南縣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環罰[2017]010 號、莒南環罰[2017]011 號。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拾萬元。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肆萬元,並責令立即停產。
2017年6月14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超標排放污染物,被莒南縣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環罰[2017]35 號。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捌萬叁仟貳佰捌拾陸元。
2018年11月30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進行檢測 ,被莒南縣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環罰[2018]066 號。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二項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
2019年3月21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隱患,被莒南縣應急管理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應急罰(2019)2002 號。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肆萬伍仟元。
上述6則處罰,涉嫌違規主體為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處罰罰金318286元,該公司稱,已按莒南縣環保局及莒南縣應急管理局的要求繳納相應罰款,並及時進行了整改,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的生產經營;罰金佔公司當期淨利潤的比重較少,不會對公司的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
據記者瞭解,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法定代表人林凡儒,公司前身是山東翔宇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0年10月23日;2001年6月11日更名為山東翔宇健康製藥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7日更名為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主營業務為中、西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翔宇藥業(832276)2019半年報業績報告顯示,公司營業總收入212,957,012.75元,比去年同期(199,009,790.26)增長7.01%,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0,614,741.49元,比去年同期26,334,136.07元下降-59.69%。(本網記者)
魯網5月12日訊 近日,新三板公司翔宇藥業(832276)補發公告稱,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公司”)於2017年3月23日至2019年3月21日分別收到莒南縣環保局和莒南縣應急管理局下發的6份行政處罰決定書,時間最長的一則處罰距今已經3年之久,但由於公司工作人員疏忽,公司未能及時披露處罰情況。
根據公告,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放污染物、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投產、超標排放污染物、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進行檢測 、存在安全隱患等一系列涉嫌違規的事項被相關部門處罰,總罰金達31萬元。
處罰決定書顯示,2017年3月23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放污染物,被莒南縣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環查(扣)字[2017]5 號。依據《環境保護法》第二十五條和《環境保護主管部門實施查封、扣押辦法》的規定,對其涉水生產車間及工序予以查封(扣押)。
2017年4月6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通過暗管排放污染物及環保設施未經驗收投產,被莒南縣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環罰[2017]010 號、莒南環罰[2017]011 號。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五條第二款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拾萬元。依據《建設項目環境保護管理條例》第二十八條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肆萬元,並責令立即停產。
2017年6月14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超標排放污染物,被莒南縣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環罰[2017]35 號。依據《水污染防治法》第七十三條第一款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捌萬叁仟貳佰捌拾陸元。
2018年11月30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未按照規定對所排放的工業廢氣進行檢測 ,被莒南縣環保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環罰[2018]066 號。依據《大氣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條第二項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伍萬元整。
2019年3月21日,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因存在安全隱患,被莒南縣應急管理局出具行政處罰決定書(莒南)應急罰(2019)2002 號。依據《安全生產法》和和《山東省環境保護廳行政處罰裁量基準》的規定,對其罰款人民幣肆萬伍仟元。
上述6則處罰,涉嫌違規主體為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全資子公司仁和堂藥業有限公司,處罰罰金318286元,該公司稱,已按莒南縣環保局及莒南縣應急管理局的要求繳納相應罰款,並及時進行了整改,不會影響公司日常的生產經營;罰金佔公司當期淨利潤的比重較少,不會對公司的業績產生重大不利影響 。
據記者瞭解,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成立於2000年,法定代表人林凡儒,公司前身是山東翔宇藥業有限責任公司,成立於2000年10月23日;2001年6月11日更名為山東翔宇健康製藥有限公司;2014年11月17日更名為翔宇藥業股份有限公司。其主營業務為中、西藥的研發、生產和銷售。
翔宇藥業(832276)2019半年報業績報告顯示,公司營業總收入212,957,012.75元,比去年同期(199,009,790.26)增長7.01%,歸屬於掛牌公司股東的淨利潤10,614,741.49元,比去年同期26,334,136.07元下降-59.69%。(本網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