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北京開燒餅店的趙某元因懷疑17歲的小學徒宋某偷了家中僅有的3000塊錢,持擀麪杖對其追打後,為防止他逃跑,又用繩子將其捆住,導致宋某死亡。宋某的死被發現後,趙某元被上網追逃,隱姓埋名8年終被公安機關抓獲。
北青-北京頭條記者10月23日獲悉,北京二中院因故意傷害罪,判處趙某元有期徒刑13年。
懷疑小學徒偷錢 男子毆打、捆綁小學徒致死
1999年底,趙某元和其妻子從外地來到北京大興區,開了個店賣燒餅。2001年2月,二人從老家又帶來一個17歲的小男孩宋某當學徒,平時幫他們幹些零活。
2001年5月底的一天,趙某元突然發現,家裏僅有的3000塊錢不見了,宋某也不見了蹤影。因趙某元的大舅子前幾天來借錢時,宋某看見了家裏放錢的地方。趙某元和妻子便懷疑是宋某偷走了這3000塊錢。
大約過了7、8天后,2001年6月的一天上午,宋某回到了燒餅店,並在屋外邊照顧生意。想起可能是宋某偷了自己的3000塊錢,趙某元氣不打一處來,將宋某拉進屋裏,持擀麪杖追打宋某頭部及身體其他部位。隨後,趙某元又擔心宋某逃跑,便找來繩子勒住宋某頸部並捆綁其雙手,繫了死扣,就出去繼續幹活了。
根據公安機關筆錄顯示,當時,趙某元的妻子一直在外面幹活,雖然聽見屋裏有追跑着打的動靜,但因為生意太忙,也沒回去看。同時,其妻子對趙某元捆綁宋某的事情並不知情。只是後來,聽見宋某在屋裏喊“難受、難受”,但二人卻都沒有進去看他。
後來,趙某元進了屋,發現宋某一動不動。他趕緊解開繩子,給宋某做人工呼吸,按壓其胸部,卻都沒有作用。“我當時也有僥倖心理,希望他能活過來,所以一直沒有報警。”趙某元向公安機關表示,後來他發現宋某一直沒有醒來,是真的死了,就找來麻袋和藍色袋子將其套住,扔在了出租房內。
第二天一早,趙某元和其妻子跟房主王某説要回老家看病,就逃離了北京。二人的身份證、結婚證、營業執照都留在了出租屋沒有帶走。
冒用他人身份逃亡8年被抓獲
根據王某在公安機關的證言顯示,因趙某元夫妻二人離開時,跟其説回頭還回來賣燒餅,那間房子他就一直沒有租給別人,中間也沒有人進去過。
到了2003年3月24日,因王某的妻子説有人要租那間房子,王某便去收拾屋子。但一進屋,就看見房間東北角放着一個麻袋,裏面裝着東西,還散發着一種腥臭味。見此情景,王某立即趕到派出所報案。
根據北京市大興區公安司法鑑定中心出具的鑑定書顯示,屍體高度腐敗,經顱像重合鑑定,確認屍體就是宋某。
同時,北京大興警方在房間內,發現了趙某元二人的各類證件。
據瞭解,當時出租房附近沒有視頻監控,民警通過對現場痕跡、物證比對,發現趙某元就是兇殺嫌疑人。但距離案發已有大半年,趙某元早已不見蹤影。
2002年3月26日,趙某元因涉嫌故意殺人被上網追逃。
直到2019年7月22日,趙某元被甘肅省天水市被公安機關在一出租房內抓獲。到案後,趙某元坦白自己多年來一直冒用他人身份生活,並自願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
店主因故意傷害罪獲刑13年
在法院審理期間,趙某元及其親屬一次性賠償被害人宋某的近親屬各項經濟損失共計18萬元。宋某的近親屬也對趙某元的行為表示諒解,請求法院對趙某元從輕處罰,並出具了收條和諒解書。
法院經審理認為,趙某元故意傷害他人身體,致一名未成年人死亡,其行為已構成故意傷害罪,依法應予懲處。趙某元到案後能夠如實供述所犯罪行,自願認罪認罰並簽署《認罪認罰具結書》,法院依法對其從輕處罰。鑑於趙某元及其近親屬在法院審理期間積極賠償被害人家屬經濟損失,並取得被害人家屬的諒解,系初犯、偶犯,法院對其酌予從輕處罰。
最終,北京二中院因故意傷害罪,判處趙某元有期徒刑13年。